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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讨债未果强奸债务人岳母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03 14:35:33
本网讯(通讯员 邹文)
云南建水县一名男子在讨债未果后,尽顿生歹念,将债务人家属强奸,近日,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强奸案,被告人曹伟犯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1年11月9日23时许,被告人曹伟酒后到建水县普雄乡七棵树村委会落水洞村35号李某家向其女婿要债时,以要喝茶水为由将李某支开,然后将李某之妻郑某某拖至村边田埂上,强行将郑某某的衣服、裤子脱光,并将郑某某按倒在地欲实施奸淫时,因其酒后呕吐,郑某某即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伟无视国家法律,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未遂)。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曹伟作案后能如实供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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