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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成功的跨省联合调解
作者:黄艳露   发布时间:2012-08-07 14:14:59


    “山连山水连水,六寨人民赶麻尾;村连村寨连寨,麻尾人民赶六寨”, 这是流传在广西南丹县六寨镇和贵州独山县麻尾镇的一句方言。

  六寨镇与麻尾镇毗邻接壤,辖区总面积1515平方公里,总人口94500人。近年来,随着省区结合部经济相融、人缘相亲,跨区域诉讼案件不断增加,两省区法庭在审理案件时遇到了送达难、调查取证难、纠纷诉前调解难、案件诉中调解难等问题。

  2012年8月1日,一起离婚案件在独山县麻尾法庭开庭,因原告是广西东兰县人,不懂贵州当地方言。为便于案件审理,应麻尾法庭姚庭长邀请,南丹县六寨法庭向兆恒庭长参与了案件调解工作。

  家住独山县麻尾镇的男青年小何,2011年8月在广东东莞打工时认识了离异不久的广西东兰县姑娘小韦,在交往两个多月后二人回独山县领取了结婚证,结婚不到一个月小韦以小何对其使用家庭暴力为由多次提出离婚,并于2012年6月向麻尾法庭起诉。因被告小何平时言语较少,不善表达,其父亲何某担任其代理人陪同出庭,小何同村村民旁听案件审理,部分村民出庭为小何作证,认为小韦有骗婚行为。

  法庭调查查明,小何是初婚男,何家为迎娶韦某花费了一万多元,结婚一个月左右,小韦就提出离婚并长期独自离家外出打工,小韦称小何在夫妻生活期间使用了家庭暴力查无实证。对于小韦起诉,何家同意离婚,前提条件是小韦必须按照当地风俗给小何五到十万元“挂红费”。

  姚庭长告诉我们,当地有一个不成文的风俗,结婚双方如果男方是初婚,女方是二婚的,结婚后女方提出离婚的,必须给男方一定的“挂红费”,否则男方在当地很没有面子,对其今后再婚生活也不吉利,小何家提出要小韦支付“挂红费”是源于风俗。法庭考虑到何家为小韦与小何婚事开支一笔不小费用,认为何家要求小韦支付一定经济补偿要求不为过,但提出的数额过大,决定做双方工作争取达成调解。

  下午四时五十许,法庭休庭进行隔离式调解,两地法庭法官先做小韦思想工作。见到家乡来的法官,小韦不自觉地红了双眼,诉说自己在婚姻中受的委屈,因听不懂当地话不了解当地风俗自己很孤独,为尽快结束草率婚姻,自己多次往返广东和贵州,不愿意也无力支付何家要求的经济损失。待小韦情绪稳定后,向庭长认真分析了两人在婚姻中各自存在的问题,建议小韦站在对方小何的角度考虑,小何家为两人结婚花费了金钱,婚后闪离对小何不仅是经济损失同时也是一次心理创伤,小韦如果同意补偿,金额多少可以再协调。经过推心置腹交谈,小韦同意支付一定经济补偿,但金额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

  见小韦态度软化后,两位法官将小何及其家人叫到办公室,同样采用“换位思考”方法进行劝说和疏导,经过前后四轮交替做工作,最后小何家同意减少经济补偿金额。下午六点多钟,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小韦一次性支付小何经济损失2880元,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这是一次跨省联合调解的成功尝试,也是两省区边界法庭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后的首次司法协作,为两地法院司法合作交流向深层次拓展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两省边界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群众和谐。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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