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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肇事后外出一年半自首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13 10:04:10
本网讯(通讯员 张行文 覃雁)
郭某违规驾驶车辆造成一死一伤,自己也休克昏迷,被送至医院治疗没有好全就出院,事故处理未完毕就离家一年半后自首。8月9日上午,广西武宣法院当庭宣判了这起案件,郭某因交通肇事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0年12月1日,郭某驾驶装载有甘蔗的自卸货车由柳州往武宣行驶,在即将进入武宣县城时,因没有按照规定靠右行驶,在其返回右车道的过程当中造成车身倾斜,为保证车辆回位,郭某将方向打向左边,后与相向行驶的由蒙某驾驶的装载有石头的车辆相撞,造成了蒙某当场死亡,两车上的甘蔗和石头掉下砸向路边,造成路过的陈某受伤,郭某自身也休克昏迷。 在路人电话报警后,交警到现场处理事故,并将郭某等人送至医院治疗,经鉴定,郭某在该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郭某的家人先行垫付了蒙某的丧葬费14151元,蒙某的家属就其他尚未赔偿的损失部分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判决郭某负责赔偿蒙某家属经济损失291902.74元。郭某至今也未履行自己的义务。 2010年12月11日,郭某出院回家养伤,在养伤期间外出,经公安机关多方查找也未能找到其下落,2012年5月11日,郭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造成致一人死亡一人受轻微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其负该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郭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予以从轻处罚。郭某已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武宣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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