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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法院向人民法庭做到“三倾斜”
发布时间:2012-08-16 10:15:31


     本网讯(通讯员 黄浩廷)   近年来,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针对当地旅游市场的不断升温,辖区内人口流动性增大,案源分散性增强,案情复杂性增加等特点,致使3个基层人民法庭调处纠纷维护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今年以来,该院确立“夯实基础,强化基层”的工作思路,向基层人民法庭做到“三倾钭”,不断加强法庭基础建设,以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管理创新。

    一是人员配备上向人民法庭倾斜。该院结合各庭辖区的实际情况,在用人导向上,坚持向法庭倾斜,在干部任用中对法庭干警优先提拔。在干部交流中,院党组将一批年轻优秀、功底扎实的审判骨干优先充实到法庭,以增强法庭的整体实力。现在法庭的干警均为本科学历,平均年龄在33岁,特别是三名法庭庭长均是具有多年以上民商事审判经验的法官,并将近年来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干警分派到人民法庭工作,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优化法庭工作人员的年龄、学历和知识结构。。在审判辅助力量使用上,对法庭给予了倾斜、照顾。目前,三个基层人民法庭干警的平均年龄为32.5岁,均为大学本科学历。

    二是物质装备上向人民法庭倾斜。为切实保障法庭工作的顺利开展,给人民群众诉讼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解除法庭办案的后顾之忧,该院在经费极为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先后投入资金近100多万元,对3个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及生活设施进行新建和改建。针对基层法庭的工作实际,积极改善警务装备,为基层法庭配齐必要的通讯设备、防护设备、交通工具等,为干警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2007年以来,共为3个基层法庭配备办案车辆3辆,大大提高了基层法庭的机动作战能力;干警电脑配备率达100%,为警务信息化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证。

    三是福利待遇上向人民法庭倾斜。多年来,该院把解决基层人民法庭干警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作为从优待警的重点,通过积极争取县委、政府、人事、财政、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支持,想方设法保障基层人民法庭干警工资按规定足额发放,切实保障民警享有应得的福利、抚恤、保险等有关待遇,另外在评优、评先、晋升职级、任命审判职务等多个方面对法庭工作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切实提高法庭工作人员的物质待遇和政治待遇,稳定基层人民法庭队伍。

    此外,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法庭“前沿”和“窗口”的重要地位,将法庭管理工作放在法院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构建了“班子成员协助抓、职能部门配合抓、法庭负责人具体抓”的法庭工作格局。建立法庭工作指导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抽调民商事、综合部门等人员为成员,对法庭进行业务指导和帮助;近年来,法庭多项工作取得实效,2011年以来,该院三个派出法庭受理民商事案件 389件,审结389件,其中调撤结案277件,调解率71.8%。法庭人均结案达77件 ,有2名干警受到上级法院表彰。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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