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巴马:对未成年人案件重用陪审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08-20 16:11:26


     本网讯(通讯员 莫卫修)   今年以来,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法院少年法庭从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入手,进一步规范少年审判陪审工作,注重提高人民陪审员在少年审判工作中的陪审质量。截止目前,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件,占一审刑事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12%。

    该院注重完善业务学习制度,建立少年法庭法官与陪审员共同学习的制度。针对不同陪审员为其购置了不同的学习资料,制定详细可执行的学习计划。要求陪审员参加庭审前必须先阅卷,通过阅卷,陪审员对案情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对被告人涉及的罪名以及量刑情节所涉及的相关法条、司法解释都有了较明确地认识。通过和审判人员在庭前就案件中可能遇到的事实与法律问题进行交流,明确了合议庭审理的重点、法庭调查的内容、拟定庭审教育提纲,以便陪审员能够融入到整个庭审之中,改变了陪审员“只坐不审”的现状。

    同时,少年法庭还定期召开业务研讨、座谈会,结合所审理的案件,让法官与陪审员一并研讨案件的事实、证据、性质、适用法律、责任认定,让法官与陪审员面对面直接交流。通过学习交流,法官与陪审员一起共同总结庭审经验,交流庭审心得,形成良性互动,实现互补提高。人民陪审员对审判工作介入和参与,既发挥了对诉讼程序的监督功能,又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审判结果的正当性,提高了司法裁判公信力,维护了司法权威,促进了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