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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撞车后不赔偿反报警遭诉
发布时间:2012-08-21 11:59:25


     本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醉酒后骑摩托车将他人轿车撞坏,不仅不想赔偿反而打电话报警称自己被人敲诈,结果被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起诉。近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自投罗网被公诉机关指控的危险驾驶案。

    2011年8月22日15时许,王某在酒宴上喝了两杯白酒后,骑一辆二轮摩托车回家。当他行至遂川县龙川大道一路段时,因左转弯与一辆小轿车尾部相剐撞,造成轿车尾部油漆轻微损坏。轿车车主遂要王某赔偿400元钱,王某则认为剐划痕迹不明显而不愿赔偿,二人由此发生争执。王某当即掏出手机报警,称与人撞车后被人敲诈钱财。交警赶到现场后,闻到王某身上酒气熏天,遂问他是否喝了酒。王某不以为然,对交警及围观群众宣称,自己不过喝了两杯白酒,是小意思。交警于是抽取王某的血液送检,结果显示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3.2mg/ml,为醉酒驾驶。酒醒后,得知醉驾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王某后悔不迭。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危害公共安全,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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