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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驾车与面包车相撞致两死三伤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23 10:05:14


     本网讯(通讯员 徐娟)   近日,江西遂川审结一起大型客车与面包车相撞致两死三伤的交通事故,客车司机负主责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2012年2月29日14时许,被告人刘春明驾驶大型普通客车由营盘圩乡往遂川县城方向行驶大汾镇螺汾村路段时,因下坡进入左弯路段时超速且占道行驶,与相对方向由梁学华驾驶的面包车(车上乘坐张隆发、刘诗平、郭佐宪、封建平)相撞,造成梁学华、张隆发二人死亡和刘诗平、郭佐宪、封建平三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复核认定,被告人刘春明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经鉴定,被害人刘诗平、郭佐宪、封建平的伤势均为轻伤甲级。

    案发后,被告人刘春明在明知同车人已报警的情况下立即下车查看事故情况,且一直在案发现场等待交警及120救护车前来处理。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春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二人死亡,三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刘春明在案发后明知已有人报警的情况下,未离开案发现场而是一直在现场等待交警前来处理,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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