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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法院:让妇女儿童维权岗做到家户喻晓
发布时间:2012-08-29 10:12:44


     本网讯(通讯员 黄浩廷)   很多妇女儿童权益被侵害事件时有发生,是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造成的,针对这一情况,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中,注重维权与宣传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多举措提高“妇女儿童维权岗”知晓率,让“妇女儿童维权岗”宣传做到“家户喻晓”。

    一是利用 “法制宣传长廊”、校园建立的卡通漫画式“校园法制宣传廊”,将文化展示厅的“千问一答”、法制宣传片、案例汇编等法规宣传移植到妇女儿童身边,采取他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二是抓住“3.8妇女维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三是充分利用社区建立的“法律图书角”、“法律夜门诊”积极为社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开展普法教育,一方面唤起广大妇女儿童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全方位提高维权水平;另一方面使每个公民树立起男女平等的意识和关心儿童成长的责任意识,树立尊重妇女儿童,关怀妇女儿童的良好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儿童维权的认识。四是通过媒体公布该院“妇女儿童维权岗”服务电话,提高接待窗口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创文明窗口、树良好形象”主题活动,做到热情接待、依法援助。五是制定妇女儿童维权手册、维权联系卡和服务承诺卡向街道社区、群众发放。六是定期为《河池日报》联系“妇女儿童维权岗”栏目记者报送宣传素材,对具有典型意义和正面导向作用的案例点评及深度宣传报道。

    截止目前,该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共审(执)结各类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50多件,提供维权法律服务60多人次,到学校开展法制宣教20多次,回访帮教20多次,受帮助妇女儿童100余人。保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帮助妇女排忧解难,深受群众好评,也得到县、市妇联组织的充分肯定。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机制有待完善,对个案反映出的共性问题研究有待加深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以期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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