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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车撞倒行人致其怀中小孩掉入河中失踪
发布时间:2012-08-29 14:05:50
本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男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撞倒手抱小孩行人,致小孩摔至桥底河中失踪。日前,江西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罗世洪交通肇事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2月21日19时许,被告人罗世洪酒后无证驾驶一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无牌证二轮摩托车由家往圩镇去砖厂上夜班,行驶至大桥上时,因会车时未看清前方有行人,将前方同向、手抱孙子的行人罗某撞倒,致罗某倒地受伤,手抱的孙子摔至桥底河中,经消防、出警人员搜寻无果。2012年7月17日,经法院判决宣告罗某孙子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罗世洪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被害人罗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乙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世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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