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琼)
9月2日,兴桥镇丁塘村54岁的蒋某在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兴桥法庭杨庭长的依法指导和释明下,打赢了交通事故赔偿赔偿纠纷,拿到7000元赔偿款,蒋某高兴的连声道谢,还邀请法官到家里去玩。今年以来,区法院针对农村当事人在诉讼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推出了一系列服务举措,方便农村当事人诉讼。
由于农村当事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对法律程序不甚了解,该院注重依法行使释明权指导当事人诉讼。在法庭办公场所显眼的位置贴着温馨提示,告知当事人在离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常见民事纠纷中需要提交的证据种类。对于来诉的当事人,法官耐心详细地讲解诉讼程序、在诉讼各个阶段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在诉讼各阶段作为或者不作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指导当事人诉讼,从而避免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为对诉讼程序不了解而导致败诉。
针对农村当事人打官司路途较远诉讼不便的困难,该院自负邮资向当事人邮寄送达法律文书,或走村入户上门送达。在农忙时节,或者当事人行动不便的,该院坚持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就地调解。为了不误农时,每一起案件在确定开庭时间时,事先和双方当事人沟通,错开农忙时间。该院兴桥法庭和长塘法庭还分别制作了便民联系卡,发送到辖区乡镇的机关、企业和村委会以及每一个来诉讼的当事人。便民卡上印有法庭干警的名字、职务和联系电话,只要群众有需要,可以随时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