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莫卫修)
今年以来,广西巴马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截止8月底,辖区盘阳、所略、那桃等三个人民法庭共上门立案53件,到当事人田间、地头、庭院巡回审理案件82件,以调解方式结案75件,结案率达91.46%,结案标的23.42万元,接受群众咨询90多人次,解答有关法律问题21个,为建设平安和谐新巴马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该院结合辖区面积、人口数量、交通条件、诉讼需要等因素科学地谋划安排人民法庭的设置,确保人民法庭的设置充分体现便利当事人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的原则。通过印发诉讼指南、发放便民联系卡、建立便民诉讼联系点、开展巡回审判、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基层组织工作等方式,积极引导群众寻求司法救济,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最信任的机构。要求人民法庭自觉践行“马锡五”审判活动模式,在农忙时节,安排晚上开庭,创设“夜间法庭”;对涉及外出务工人员的案件,安排“假日法庭”,在节假日开庭;对于耕地、林地、果园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安排“田间法庭”,在田间地头开庭;对案情简单,标的额小,争议不大的案件,推行即告即审、即审即裁的“速裁法庭”,快捷灵活地处理涉农纠纷。确保人民群众在需要司法救济的时候能够较为便捷的与人民法庭及时取得联系。同时,选择优秀人才到法庭去工作,提高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学习待遇,通过政策倾斜,改变人民法庭条件差、待遇差、留不住人的现象,让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真正能够安心在法庭工作,保证法庭的正常运行。截止目前,目前10名法庭干警中全部具备法学本科文凭,党员干警有8人,正科级领导2人,副科级领导5人,法庭干警平均年龄35.9岁,其中6人已经通过司法考试。法庭干警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结构趋于合理。
广西巴马县法院还注重规范法庭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值班制度、驻庭制度,保证有人驻庭、有人值班,不能出现空心法庭;注重规范法庭运行机制,立案、审判、案件审批权的配置均考虑法庭的特殊性,保证法庭工作体现便民举措。此外,不断加强人民法庭的物质建设,解决了三个人民法庭办公审判用房、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缺乏的问题,逐步提高人民法庭的科技含量,做到有巡回审判用车、有电脑、有打印机、有电话、有传真机、有电子签章系统。通过推进办公自动化、现代化,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