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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超车碰撞致他人跌入水沟死亡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17 10:00:29
本网讯(通讯员 苏倩 莫芬)
路上行车需小心,稍有不慎就会酿车祸。一男子在超车的时候碰撞二轮摩托车,致该车翻下水沟,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日前,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袁某云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2012年5月19日上午,被告人袁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挂车,沿国道210线由河池往贵州方向行驶。9时06分许,车辆行至2709公里加350米处,被告人袁某在超车时碰撞相向行驶由韦某驾驶的轻便二轮摩托车,造成韦某跌入公路外排水沟当场死亡,摩托车损害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袁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被告人袁某驾驶拖挂车在对向有会车时超车,致使车辆碰撞二轮摩托车,造成一人死亡,摩托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构成交通肇事罪。综合案件情况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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