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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喊别人绰号遭他人残忍杀害
发布时间:2012-09-24 09:53:19
本网讯(通讯员 昌婵)
喊一声绰号,毁三个年轻人的人生:陈某赔上了年轻的生命,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唐某则外出逃亡14年。
1997年10月3日晚上,罗某晚饭后到一电器经营店门口玩耍。在门口闲聊的陈某见罗某过来,就叫了罗某一声“瞟子”,罗某很生气,认为陈某有意在众人面前提自己的缺陷,丢了自己的脸。两人为此发生争吵,被店主及旁人劝离。罗某心有不甘,当即邀集唐某等人再次到电器经营部门口找到陈某,对其进行殴打。陈某跑离现场,在路上被罗某打倒在地,唐某等人上前对陈某拳打脚踢。陈某被打后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陈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腰部致心脏破裂引起心包填塞死亡。 罗某于当年被抓获归案,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唐某潜逃。2011年12月,唐某主动投案自首,其家人与陈某之妻达成一致赔偿协议:由唐某赔偿陈某之妻11000元。取得了谅解。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唐某伙同他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唐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且有投案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因其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得到了对方的谅解,对其宣告缓刑符合法定条件。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4年。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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