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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智障“90后”为报复杀害八岁女童获无期
发布时间:2012-11-01 08:51:10


     本网讯(通讯员 郭健)   一名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90后”对一名八岁女童心生怨恨,竟然残忍地将其杀害。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该案,被告人卢运来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被告人卢运来,1995年10月出生。被告人卢运来认为被害人卢红(女,8岁)曾经叫人殴打过自己,而且又曾经被卢红的奶奶责骂过,心生怨恨。2011年7月5日18时许,卢运来见卢红在写作业,顿生杀人歹念。被告人卢运来以一间无人居住的老房子内有钱捡为名,将卢红骗至该老房子内,用双手掐住卢红的喉咙,直至卢红口鼻流血倒地,又用拳头击打卢红背部,用脚跪压卢红腹部,后在房屋内捡到两根木棍,用残忍的手段将被害人杀害。当确定被害人卢红已死亡,便将木门关上,扣上门搭,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卢红系被他人用钝性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同年7月6日,南康市公安局将被告人卢运来抓获归案。经江西省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证明卢运来患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作案时期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正常,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运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被告人卢运来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卢运来患有智力残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当事人姓名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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