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宋海灵)
当丈夫因琐事将同村村民伤害致死时,年仅22岁的法盲妻子不是劝其投案自首,而是有情有义地跟随他亡命天涯18年。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何花犯窝藏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1992年2月6日,被告人何花的丈夫张海军用铁锨将魏登明打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潜逃。被告人何花得知此事后从怀远回到其贵州老家。1995年,负案在逃的张海军到贵州找到何花,由被告人何花出资与张海军一起逃到江苏省宜兴市,为了不让张海军被公安机关抓捕,被告人以自己的名字租房,并一直和张海军一起生活。2010年10月12日,张海军在江苏省被抓获。期间,被告人何花曾回怀远打探消息。在张海军接受审判时,被告人何花代其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4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花明知丈夫是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资金和隐藏住所,以帮助犯罪嫌疑人躲避公安机关的抓捕,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鉴于被告人何花同意本院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方式审理本案,并代丈夫赔偿了被害人亲属部分经济损失,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且被告人与被窝藏人系夫妻关系,犯罪主观恶意不深,系初犯、偶犯,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