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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摩托车致人重伤逃逸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28 10:57:00


     本网讯(通讯员 龚建凡)   男子无证驾驶摩托车将行人撞成重伤后逃逸被判刑。2012年9月24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涂旺有期徒刑6年。

    法院查明,2011年7月2日21时47分,被告人涂旺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由本市曲江花园酒店往本市城区方向行驶,当行至本市剑邑大桥桥西铁牛地段时,将同方向行走的行人李威撞倒,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涂旺驾车逃逸。被害人李威因该次事故致其头颅重度损伤,并行血肿清除,去骨瓣减压术,目前完全性失语、失写、大小便失禁,吞咽、咀嚼困难,左侧肢体肌力2级,右侧肢体肌力5级,经法医鉴定为重伤甲级,二级伤残,占全残的90℅,存在完全护理依赖。

    法院认为,被告人涂旺违反交通法规,无证驾驶,造成被害人重伤,二级伤残的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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