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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能力与智慧的艺术升华
——黑龙江梨树法院调解模式掠影 作者:王景瑞 聂孟星 发布时间:2012-10-08 09:02:57
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法院针对不同的个案,采用不同的调解方法,探索出活、巧、情的调解模式,将调解的智慧、能力和技巧运用到具体案件之中,通过情与法的交融,调解的模式作为一种审判艺术予以提炼、升华,以满腔热情的司法服务,为群众撑起一片和谐的蓝天。该院先后被省院命名为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建设标兵单位。
“活”字善调解 “调解要‘活’,有思路,有方法,有效果。”院长马宝君深有感触地说。 “四法”调解经过探索,实践,成为该院行之有效的调解品牌。一是“同类案集中调解法”。对同区域发生的,同类法律关系的,或者一名原告状告多名原告或多名原告状告一名被告的案件中,召集同类案件的所有当事人一同调解。在审理前进村9名村民诉被告迟某拖欠运费的案件时,被告迟某承建梨树乡公路过程中,拖欠9户村民运输费10万余元。正值农忙季节,农民急于铲地,施肥,忙于农活,法官办案入到农户家中,挨家逐户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了解矛盾的症结,明晰调解的思路,经过两天的努力,当事人没有离开乡村,9起案件都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二是“求同存异调解法”。针对一些案件时间久远,难以完全查清事实,单纯以证据下判又会使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办案法官着眼于调解矛盾,求同存异不纠缠于案件的细枝末节,在审理区人防办诉市果品公司买卖纠纷案时,针对案件的事实和双方陈述的疑点进行询问,找到可以调解的细节,理出争议的焦点进行准确的调解,达到调解效果,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以扎实的调解服务大局。 三是“及时、快捷调解法”。对案情简单,事实比较清楚的案件,90%以上都适用简易程序,案件一受理,迅速、及时的调解,在审理常某诉双合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案中,针对双方当事人在农村,法官深入到村屯以最快的速度送达,排期,开庭时征得当事人自愿,在双合村村委会立即调解,经调解双方协商一致,双合村给原告调换了耕地,使案件及时结案。四是“案例提示调解法”。用同类型案件生效的法律文书提醒当事人接受调解,可消除当事人与法官的对立情绪,促使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因供热效果与23户居民产生争议,拖欠供热费21万元,案件立案后,办案法官采取简易程序合并审理,制作了统一填充式调解和判决样式,深入到企业和居民家中,通过走访座谈形式,充分了解个案的矛盾焦点和主诉要求,运用案例提示,用案例说理,说服,当事人双方提出个案和解方案,调解达成协议后,立即送达调解书,最快2分钟调解案件,仅一个星期,23户居民与阳光热力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缴纳了相应的供热费,多案并审,23件案件均调解结案。 “巧”字重实效 “六张牌”出招,不拘泥,不落俗套,实出“巧”字,对民事不同类型,不同诉求的个案,依法“巧用”六张调解牌,逐步形成本土的调解风格与特色。 这六张调解牌,一是释法牌。对涉及人身伤害,侵权案件,通过法官把法律规定诠释透彻,把法律规定同所办的案件对照分析,引导当事人对调解内容认同接受。二是亲情牌。对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案件,法官通过邀请其长辈、亲友协助,法官以情感疏导,尽力促其调撤。三是示范牌。对一些邻里纠纷,房屋、土地确权等案件,法官把一些调解成功的案例作出示范,引导当事人比较、对照,积极的配合法官的调解。四是证据牌。对相邻权、土地、山林等纠纷案件,除当事人相互举证外,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当事人面对现场举证、质证,从而使当事人能够快速达成调解协议。五是协商牌。对一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法官首先分清责任,依法对赔偿数额提出调解方案,让当事人充分协商,把双方对赔偿数额的和解愿望拉近,促使尽快调解结案。六是联动牌。对一些缠诉、群访和社会影响大的案件,邀请有关部门协同调处,达到调撤结案的效果。 在审理宋某诉宏达煤矿梨树井劳动争议案件,原告因工伤对劳动部门作出的仲裁不服,起诉到法院后,在司法鉴定期间,原告突然因病死亡,其家属情绪激动,直接到区政府上访,扬言要将尸体抬到区政府,一时剑拔弩张,气氛紧张,副院长高岐,审判员任希望巧打“协商牌”,在原告家属在区政府大吵大闹的时候,闻讯与公安、街道、社区和当地调解员一起赶到现场,以“钝化”矛盾的调解技巧,耐心说服,稳定上访人情绪,当天下午,将矿方法人代表找来,直接开庭对案件进行耐心调解,经过连续两天的调解,矿方同意给付工伤赔偿26万元,原告家属同意,使这起案件划上圆满的句号。由于“六张调解牌”善于在纷繁的矛盾中选择解决矛盾的平衡链条,法官对待当事人始终依法、中立,以亲情、友情搭建与当事人沟通的桥梁,有占82%的案件调撤结案,效果突显。 “情”字促和谐 针对一些涉及工伤赔偿,劳动报酬和“三费”等特困群体等案件,将“情与法”融入执行案件之中,尽可能使当事人之间少一些抵触和反感,多一些理解与宽容,促其双方当事人和谐执行。近日,在执行赵某申请执行工伤赔偿案中,因被执行人安泰煤矿于2008年9月发生重大煤矿事故,煤矿被关闭,所属财产由区政府申请保全,已无财产可予执行。而赵某因受工伤,妻子离婚,上有80岁的父母,下有在读研究生的儿子,生活拮据,赵某多次到区政府上访,言辞激烈,情绪难以控制。院长马宝君多次街访,约谈,与执行庭执行员多次研究,制定执行方案,执行庭庭长卜奎林与执行员多次到赵某家访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考虑到赵某的生活确实困难,干警们集资垫付部分执行款,经多方查找,费尽周折,终于迫使出门在外五年之久的被执行公司法人刘某到庭。经过执行员耐心的说服,晓以利害,得到了刘某对执行的支持和理解,通过多方筹款,将执行款两万余元一次性给付,使这起难以执行的案件圆满执结。 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以“情”感人,以“情”说理,对农民工讨薪予以理解和保护。近日,在执行梨树区政府申请执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一栋经济适用房已峻工,尚欠农民工工资达37万元之多,应交付给区政府18户门市房,按照合同约定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区政府存30万元风险抵押金,该案执行的难点是政府接不到门市房,拒绝返还风险抵押金,房地产开发公司得不到风险抵押金,不能给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蜂拥而至,将门市房分别占据,无法交付。看到农民工为讨薪焦急、愤怒的脸庞,执行员抓住农民工占据门市房的关键环节,牵头邀请本院纪检人员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召集申请执行人代理人,被执行人代理人及案外人农民工代表共同商讨执行和解方案,情理交融,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区政府将风险抵押金30万元交到法院,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余款也交至法院,三天后,30余名农民工没有另案起诉,而是到法院领到应得工资,退出占据的门户房,区政府依合同接收18户门市房,双方当事人和农民工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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