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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驶超载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2-10-11 09:45:09


     本网讯(通讯员 韦崇涛)   不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在上坡时过于靠边行驶,致使车辆驶出公路外侧翻下山坡,造成6人死亡、8人受伤、车辆严重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日前,广西巴马县人罗某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经审理,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依法宣告,被告人罗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00年6月17日9时许,被告人罗某驾驶一辆农用运输车载客从巴马县城行驶至巴马县原平洞乡弄峰线1KM+500M上坡路段时,因车辆超载,过于靠边行驶,致使车辆驶出路外左侧,翻下48米深的山坡,造成6人死亡,18人受伤,车辆严重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罗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后,被告人罗某畏罪潜逃。2012年2月6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东莞东火车站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导致发生6人死亡,18人受伤,车辆严重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告人罗某为逃避法律追究而外逃,属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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