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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法院从小细节入手做好司法为民大文章
作者:吴红耀 发布时间:2012-10-15 14:38:56
“人民法院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可见,司法为民是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多措并举,践行司法为民,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无障碍法庭通道建设 为彰显司法的人性关怀,对残疾人权益进行保护,南乐县法院开辟“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 首先,立案大厅设立“残疾人绿色通道”,对残疾人士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并在立案大厅设置专门供残疾人士休息的区域,提供相应的残疾人设施。 其次,关注残疾人诉讼困难。对残疾人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案件,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法院将依法给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是盲、聋、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执行由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再次,完善无障碍法庭通道硬件建设。在法庭完善了无障碍通道,残疾人士轮椅可以自由出入。在法庭内划出残疾人通道,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残疾人通道标志牌。 上述措施实施后,为残疾人诉讼供方便,受到了广泛好评。 二、实行小黑板制度 南乐法院为落实河南省高院的通知要求,本着让群众“少跑一次路,少等一分钟,少费一份心,少误一分工”的态度,在提高群众满意度上努力下功夫、认真求实效,所辖人民法庭全部在醒目的位置上悬挂一块留言提示小黑板,如果法官需要外出,必须在小黑板上留言,内容包括:到哪去、何时回、联系电话;当事人亦可在上面留言,提出个人意见。 小黑板留言活动的实施,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拉近了人民群众与法官的距离,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树立了法院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受到了社会广泛的赞誉。 三、一站式立案服务受好评 南乐法院立案庭对来访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并为他们开通了便民“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调解。对当事人来时笑脸相迎,去时和颜相送,处处让当事人感受到来自南乐法院立案大厅的人性化温暖;为方便群众诉讼,南乐法院在立案大厅里,专门为当事人购置了桌椅板凳、饮水机,大厅设有书写区、法律咨询区和信访导诉区,为当事人提供了功能完善的一条龙服务;南乐法院将《立案必备材料告知书》、《诉讼文书样式》《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案件监督卡》等各项规章制度上墙或在窗口摆放。坚持做到咨询有人应、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对群众的来访力求做到逐件登记、专人办理、分工协作、层层负责,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上述措施实施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为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推动司法效能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展巡回审判 南乐法院干警秉承“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巡回办案,就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如法官深入到距县城几十余里的乡村巡回办案,将鲜活的法律教育以最便捷的方式普及到群众中去。通过深入基层,广大法官了解了社情民意,增进了对群众的感情,提高了群众工作能力。十七大以来,全院共开展巡回审判386次,减轻了当事人讼累,促进了社会稳定。 五、严格执行诉讼费用减、缓、免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时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确保群众打得起官司。十七大以来,共减、缓、免诉讼费用68万余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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