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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无人陪酒发生纠纷打死一人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2-10-15 14:17:39
本网讯(通讯员 莫崇耀 谭金玉)
广西南丹县一男子清明祭祖归家后,因无人陪酒而与妻子及母亲发生纠纷,后伤人致死。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以其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4月6日,被告王华和亲戚上山清明祭祖,期间王华喝了一斤半的自制土酒,当日17时许,王华邀请王元到家中继续喝酒,两人又喝了约三斤白酒直至21时许,王元不胜酒力便离开王华家。王华见没人陪酒就叫妻子唐某陪其喝酒,唐某无奈喝了两杯糯米酒后不愿意再喝,王华便殴打唐某,唐某被打后从伙房来到客厅沙发坐,王华也跟着来到客厅坐在旁边。 王华的母亲谭某知道王华酒后殴打唐某后指责王华,王华便到伙房拿了一把菜刀恐吓谭某和唐某,谭某在劝阻无果的情况下叫醒在一楼卧室睡觉的王赞。王赞起来后和王华发生激烈争吵,在争吵过程中王赞被王华推倒在地,王赞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棒打王华,被王华抢走,后王赞冲出门外往王群家跑,王华跟着跑出去,追到路坎下时王华捡起一根杉木棒朝王赞背部打了两棒,王赞被打对后正面扑倒在地,接着王华又持木棒朝王赞的头部打了一棒,王赞头部立即被打伤出血。此时闻讯赶到的王群等人一起阻拦王华继续大人,并打电话联系救护车送王赞前往医院抢救,王赞在送往医院途中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赞系被他人用一类便于挥动的,并有一定长度和重量的条状钝器打击头颅致脑颅损伤导致死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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