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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法院“三换三改”力克执行积案
发布时间:2012-10-16 14:09:29


     本网讯(通讯员 刘建章 张海峰)   为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有效执结常年积案,促进辖区和谐稳定。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及时调整执行工作思路,更新执行理念,采取换执行思路、改变直接强制,换执行方式、改变一人执行,换执行途径、改变单一工作思路等多种人性化工作方法,力克执行积案,今年以来,该院共发放执行救助资金7万元,执结常年积案22起,标的额达6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效果。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换执行角度、改变直接强制。改变以往针对被执行人一执到底,直接强制的工作思路。采取一案一策,先礼后兵,说服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方式。通过辩法析理、政策攻心、换位思考、合力劝说的方式力促执行和解,积极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减少社会对抗,减轻强制执行工作压力。对双方情绪激烈的案件,由一名党组成员带队分别对双方进行辩法析理教育,积极向双方当事进行情感交流,消除被执行人的心理障碍。对执行工作有意见、有看法的当事人,该院积极采取更换执行员、改变执行措施的方法消除当事人疑虑,使其配合执行。截止到目前,该院上半年执行案件和解履行率为58%,较之以往提高了3%,避免了新的涉执信访案件发生。

    换执行方式、改变一人执行。改变以往同一承办人员将案件一执到底,执行效果不佳的工作模式,实施分权执行。即在执行前先由执行预备小组进行分案研究,实行一案一策,并摸清被执行人所有财产线索。之后再由执行和解工作小组对其进行解释说明工作,努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对故意规避执行的,由强制工作小组当即采取措施,确保案件顺利执结。

    换执行途径,改变单一思路。邀请执行,即邀请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申请人共同参与执行;对存在较大信访隐患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借力执行,充分利用民调组织及社区的力量,发动被执行人尊长、同学、好友等人参与现场执行,说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暂缓执行,对被执行人确有困难的,变通强制措施,并依靠当地党委、政法委、政府的支持,向困难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资金,从而缓和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便于查找新的执行线索。变通执行,对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可以以其它方式变通执行的,该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积极倡导变通执行,从而及时快速的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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