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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妻子感情不和竟强奸10岁继女致其怀孕
发布时间:2012-10-17 10:40:45


     本网讯(通讯员 李界明)   近日,四川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强奸继女的董某向涪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判处董某有期徒刑8年。

    经查:被告人董某与其妻李某感情一直不好,经常吵架打架,在得知妻子的婚外情后觉得委屈和丢脸,便选择强奸妻子与前夫的十岁女儿李某某的方式来报复妻子李某。

    2006年夏天,董某在家中第一次强奸了自六岁以来便与其一起生活的继女李某某。当李某某用抓咬等方式反抗时,董某就以要杀死李某某的母亲和外公外婆相要挟,李某某很害怕,就只能就范,也不敢告诉其他人。从2006年到2011年,董某变本加厉,越发频繁地强奸李某某,强奸次数高达八次,致使李某某在2011年怀孕,在2012年3月2日生下一名女婴。法网恢恢,天理难容,董某终究为自己的兽行付出了严重的代价。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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