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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女友抛弃创业失败 失意男杀死儿童被处极刑
发布时间:2012-10-18 16:52:22
本网讯(通讯员 李 佳)
因经历被女友抛弃、创业失败、司法考试落榜等一系列打击后,已是而立之年的某大学毕业生连勇将不满情绪发泄在11岁的男孩乐乐(化名)身上,将孩子残忍杀害。
2011年7月21日,北京一中院经过开庭审理,以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连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连勇不服提出上诉,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了连勇的上诉,维持原判。10月16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一中院将罪犯连勇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连勇因认为被害人乐乐无意中碰撞了自己而对乐乐怀恨在心,遂于2010年11月14日下午5点左右,将乐乐骗至昌平区回龙观镇定福黄庄村186号出租房其租住处后殴打,乐乐呼喊,连勇唯恐事情败露,遂用绳索勒压乐乐的颈部,致乐乐机械性窒息死亡。后连勇将乐乐的尸体运至昌平区沙河镇北沙河桥东侧北沙河南岸边掩埋。2010年11月20日至22日间,连勇为敲诈钱财通过写纸条、发短信等方式向乐乐亲属勒索人民币15万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敲诈未逞。 据被告人连勇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证实:2010年11月14日13时许,他从暂住处出去准备在村里找房子住,他在一条南北走向的胡同里由南向北走的时候,有几个孩子在胡同里面跑,其中一个孩子撞了他一下,没说什么就走了。他当时挺气愤的,就想教训那个孩子。于是他找到那个孩子,想让那孩子道歉,看到人挺多的,就骗那个孩子说他家里有两只小乌龟要给那个孩子。后他就带那个孩子回到住处。到家之后,他问那个孩子: “你撞了我,是不是应该向我道歉?”他就打了那个孩子一巴掌,然后那孩子就大喊,他就从家里找了一根绳子,双手拿住绳子以后往前套住那孩子的脖子开始勒,大约三分钟左右把那孩子勒死了,他将孩子的尸体装在行李箱中。第二天早上,他雇了个车,他把箱子搬上车并让司机开到他事先找好的埋尸地点,后他将孩子的尸体埋好后就回家了,之后再没去过。 过了三、四天以后,他想孩子已经被他杀了,被发现也是死,就想跟那孩子家要点钱。他就在那孩子家超市门口上贴了一个纸条,写的是“想知道孩子在哪里,发短信到158*****”。后来有人给他发短信,他就跟对方要15万块钱,等准备好钱他再告诉对方怎么给钱。他当时告诉对方,孩子没事,在河北。11月22日,对方说钱准备好了,他就让对方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后来他在这个学校附近被警察抓住了。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连勇因不能正确处理本人生活中遇到的挫折,无端迁怒于他人,故意非法剥夺年仅十一岁的被害人的生命,致人死亡,后又利用被害人亲属寻子心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被害人亲属勒索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严惩。对被告人连勇所犯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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