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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强奸智障残疾幼女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2-10-23 10:00:16


     本网讯(通讯员 劳波涛)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农亚练酒后骗本屯智力有障碍又残疾的农某某到其家看电视,然后对农某某进行奸淫。法院经审理后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农亚练有期徒刑四年。

    2012年2月25日14时许,被告人农亚练酒后看到本屯智力有障碍又肢体残疾的幼女农某某(1999年出生)路过其家门前,就骗农某某到其家看电视,后被告人农亚练从身后脱下农某某的裤子对农某某进行奸淫。案发后,被告人农亚练于2012年3月13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农亚练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并从重处罚。被告人农亚练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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