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男子酒醉后调戏酒友妻遭杀害
发布时间:2012-10-24 16:38:04


     本网讯(通讯员 黄敏 唐新生)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隆福乡某村村民罗某合邀请罗某某到其家喝酒,他们喝了几个小时的酒,趁罗某合去喂猪的空挡,酒醉后的罗某某与罗某合的妻子在床上拉拉扯扯,调戏罗某合的妻子,罗某合回来发现后持刀怒砍,致罗某某丧命。2012年10月24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6月29日18时许,家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隆福乡的被告人罗某合,邀请本队的罗某某到其家喝酒聊天。喝至当晚24时许,被告人罗某合到其家一楼喂猪,待其喂完猪返回家中时,看见罗某某与其妻阿秀(化名)正在床上拉扯,遂认为罗某某与其妻子阿秀有不正当关系,便骂其妻阿秀对不起他,罗某某则辩解说只是欲拉阿秀起来喝酒而已,罗某合为此与罗某某发生争执。在罗某某离开其家时,盛怒之下的被告人罗某合持一把杀猪刀追至门口楼梯处砍了罗某某头部一刀,罗某某头部受伤后自己回家休息。次日12时许,罗某某在被人送去卫生院治疗的途中死亡。

    经法医师检验鉴定,被害人罗某某系被锐器作用头部致失血过多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234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被害人家属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罗某合赔偿经济损失。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异议,“不是我伤害被害人,不应该是我赔偿。”

    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