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焦作医保中心科员贪污重症医药费近20万获刑
发布时间:2012-10-25 09:00:08


     本网讯(通讯员 刘建章 张海峰)   李某系焦作市医保中心的科员,负责重症慢性病的报销工作,一年里他利用职务之变,采取虚报医药费的方式先后贪污公款183416.81元。日期,河南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2009年李某考入市医保中心,任该中心医疗管理科科员,负责前台政策讲解咨询和重症慢性病零星报销工作。工作中,他发现手中的权力可以变成金钱,产生贪念。在随后的一年内,即从2010年第2季度至2011年第3季度,李某利用经手办理门诊重症慢性病费用报销的职务便利,采用以他人名义虚假报销医保费用的方法,先后贪污公款183416.81元,其中未遂21811.51元。案发前,李某已退回赃款171206.35元。

    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虚报的有关人员出庭提供了证人证言。法院依据犯罪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