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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法院落实细化措施便民司法工作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2-11-02 14:20:20
本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院二十七条便民措施公布实施后,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迅速组织干警学习文件精神,认真部署落实工作,并针对辖区区域特点,创新和细化服务措施,便民司法工作初见成效。
主动走访问需,提供法律咨询。坚持提前介入重点项目拆迁改造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宿树涛亲自带队深入我区涉及大面积征地拆迁的松北镇、松浦镇进行现场咨询及法律法规宣讲,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法制意识。走进学校,组织模拟法庭、庭审观摩活动,开展联动式法制教育;深入村屯,对辖区农民涉诉较多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土地等类型案件进行普法宣传,发放宣传单340余份;进入社区,张贴法制宣传海报20余张,设立法院咨询台,解答群众问题70余次。 注重诉前调解,节约诉讼成本。截至7月,共转入人民调解案件141件,经调解撤诉60件,诉前调撤率44.52%。 实行判后答疑,实现案结事了。在案件受理、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全面做好释法解疑工作,判后答疑成效显著。 维护弱势群体,切实保障民生。对于“三费”、劳动报酬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等类型案件,均采取裁判后直接移送执行的方式,简化立案程序;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缩短执行期限并限期结案。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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