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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夜间驾车撞上路边拖拉机致两死一伤
发布时间:2012-11-07 11:25:48
本网讯(通讯员 金善宏 谭金玉)
广西南丹县一男子驾驶单位公用车外出办事,晚间返回单位途中不小心撞上因无照明灯而停靠路边的拖拉机,造成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
刘某驾驶单位五菱小客车外出为本单位办事,晚上搭乘罗某返回单位,行经南丹县201线2602KM+480M平直路段时,碰撞因无照明灯而停在前方的由何某驾驶的农用拖拉机尾部,造成刘某、罗某当场死亡,何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该单位向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其外出办公事的证明,并证明其所驾驶的车辆属该单位公用车。交警队经现场勘查、了解、分析后作出认定,认定刘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何某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罗某不负事故责任。罗某亲属将该单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补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68480元。 本案经一审、二审判决该单位承担赔偿额的70%,即44240元。近日,执行法官通过执行调解的方式,为受害人罗某亲属获赔偿款共计44240元。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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