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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电鱼时触电同伴用沙土掩埋“散电”终不治
发布时间:2012-12-07 08:48:22
本网讯(通讯员 蒋德春)
近日,一起因电鱼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在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
4月16日晚,被告班春希、班景乐、韦城、韦品军、岑生德、李芳圆及受害人韦显流(系原告韦显格丈夫、韦杰和韦雅琴父亲、韦妈乃儿子)相约一起到红河去电鱼。电鱼过程中,当轮到被告班春希操作电鱼时,受害人韦显流跟随在后面捡鱼不慎触电倒在河里。事发后被告将韦显流抬出河岸采取用沙土掩埋散电的传统办法对其进行救治。由于电鱼的地方不通公路,离乡镇卫生院、县医院路途较远,韦显流最终因无法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而不治身亡。 8月10日,原告韦显格、韦杰、韦雅琴、韦妈乃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班春希、班景乐、韦城、韦品军、岑生德、李芳圆赔偿原告因受害人韦显流死亡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赡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99742.80元。 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被告班春希等六人赔偿原告韦显格、韦杰、韦雅琴、韦妈乃因受害人韦显流死亡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赡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共计48000元。其中:被告班春希负责赔偿原告26000元,被告班景乐赔偿、李芳圆各承担赔偿5000元的赔偿责任,被告韦城、韦品军、岑生德各承担4000元的赔偿责任。 (文中性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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