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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男子为筹路费实施抢劫终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2-12-12 15:56:36


     本网讯(蒙丽君)   马山一“90后”男子,无业,在到处游荡的过程中,因无回家路费而抢夺他人财物,被群众及民警围追堵截,最终落网。

    2012年7月14日,蓝常安到凤山县城,因回家费用不足,遂产生抢夺他人财物的念头,然后在凤山县城寻找作案目标。当看到抱着小孩的被害人石某,即趁石某不备抢走其戴在脖子上的一条金项链。石某被抢后一边追赶一边大声呼喊,路过的程某也跟着追赶,接到报案的民警也参与追捕,后在县城内将蓝常安抓获,当场从蓝常安身上查获被抢的金项链。经凤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石某被抢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3395元。

    凤山县法院认为,被告人蓝常安的行为已经构成犯夺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等,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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