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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子冒充警察“抓赌”抢劫四万余元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2-12-18 15:14:18


     本网讯(肖福林)   四男子在冒充警察“抓赌”抢劫四万余元后,假警察最终被真警察抓获归案。2012年12月17日,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对该案依法判处。

    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2012年3月10日左右的一天,被告人赵前、钱斌、孙光、李明等四人在一起吃饭时,钱斌提议冒充警察去抓赌搞钱,其他人没有异议,赵前则声称能搞到警服等物品。为了便于作案,赵钱负责购买好警服、警用手铐、警棍等作案工具。钱斌则负责租用小汽车。自2012年3月13日至同月下旬,四被告人共同或共同伙同他人分别窜至江西省信丰县、安远县、南康市等三地的他人店铺、村民家中、老年人休息室、教职工休息室、麻将馆等处,冒充警察,以“抓赌”为名,身穿警用作训服或迷彩服,携带警棍,采取用手铐铐住正在打扑克或打麻将的被害人的暴力方式,共同实施抢劫11起,抢得人民币46900元。

    此外,被告人赵前因犯抢劫罪于2003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8年5月4日刑满释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前、钱斌、孙光、李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多次抢劫,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六)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赵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累犯情节。

    赣州市中级法院将对本案择期开庭和宣判。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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