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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去世三个月 妻子儿女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3-01-17 09:17:03
本网讯(通讯员 张行文 蓝淑君)
为了争夺家产,婆媳兄弟上法庭已经屡见不鲜,可轮到自己的时候,黄萍还是难以接受,就在丈夫才去世三个月,自己跟两个孩子就成了席上被告,即将被扫地出门。2013年1月15日,广西武宣法院对双方争议的房产进行了分家析产,黄萍一家共得到了7.5%的房产。
2011年,黄萍的丈夫陈东因病住院,花去了不少费用,陈东的母亲谭芳心疼儿子,决定拿出自己的积蓄,也就是丈夫陈雄留下来的房产,救治自己的孩子可不巧的是,陈东于2012年6月去世了。黄萍一直忙着办理丈夫的后事以及照顾自己的孩子孩子,不曾想就在2012年9月收到了法院的文书,说自己被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家析产。 黄萍感到,丈夫去世,自己和两个孩子即将被扫地,她要为孩子争取到应得的东西,于是聘请了律师进行答辩应诉。武宣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中涉案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人及房产所有权人均登记为陈雄,而陈雄取得该房屋物权是在与谭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物权法》规定,该房屋应当属于陈雄与谭芳的夫妻共同财产,陈雄与谭芳各有该房屋50%的份额。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陈雄逝世后,该房屋发生继承,其所享有的50%份额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谭芳及四个儿子等额继承,各有10%的份额。在陈东逝世后,其享有的10%份额由其母亲谭芳、妻子黄娟及其两个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等额继承。黄娟及其两个孩子在该栋房屋析产中共能拿到7.5%的份额。武宣法院据此作出了判决。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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