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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酒后慢点开车无妨 男子醉酒驾车出事故
发布时间:2013-01-30 10:51:48


     本网讯(通讯员 高胜敏 祖玉梅)   “都怪自己心存侥幸,以为喝了酒慢点开车就不会出事,结果是害人又害己啊。”被告人刘华在看守所里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等待他的仍然是法律的制裁。2013年1月29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刘华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2年11月4日23时许,刘华参加朋友宴会,席间喝了一杯白酒和一瓶半啤酒,之后便驾驶自己的小车从宜春城区朝阳路右转弯往国光方向行驶,途经宜春南路红绿灯处,与张军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检测,被告人刘华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6.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归案后,刘华赔偿了张军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华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归案后,刘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刘华积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取得对方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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