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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叔因家庭琐事酒后持刀伤侄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2-01 08:42:30


     本网讯(张举武)   只因一点家庭琐事,叔叔在酒后借劲发狂,手执双刀将侄子砍成轻伤,待到酒醒后大错已成,只能品尝自己亲手造成的苦果。2013年2月1日,被告人李宗刚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李宗刚与被害人李世扬系堂叔侄关系,且两家毗邻,平日并无矛盾,关系一向良好。2012年4月27日晚,李宗刚饮酒后到李世扬家中,将李世扬的女儿抱起抛高玩耍,小孩被吓哭后,李世扬便责备了其堂叔两句,岂料李宗刚酒意正浓,性情已乱,闻言返身回屋手执长短各一把刀,在李世扬家中将其砍伤。事后被告人李宗刚心中惧怕,外逃数月,于2012年9月30日被公安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宗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依法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且全部赔偿被害人各项共计二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合议庭综合考量全案的事实、情节,鉴于本案系家庭邻里之间的纠纷,本着有利于化解矛盾、营造和睦的法理精神,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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