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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亲戚合伙经营起纷争 法官力调挽亲情
发布时间:2013-02-04 14:45:55


     本网讯(邓俊鹏 曾艾雪)   两亲戚合伙开拓课桌、铁床业务,如何分配营业收入起纷争,承办法官倾力组织调解,终于使双方和好分账。2013年2月1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结这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被告刘二毛在2013年2月1日之前一次性给付给原告李杰35000元。

    原告李杰与被告刘二毛系亲戚关系,自2010年6月起,两人合伙从事课桌、铁订生意,后在湖南省宁乡县中标获得了一份购销学生铁床合同,货款总计374400元,分三批给付。原、被告就如何分配货款发生争执。

    原告李杰诉称,被告刘二毛拿了第一批货款224640元未付给我,李杰因此事曾向法院起诉,法院已判决并执行完毕。但根据合同约定,尚有第二、三批货款149760元是我与被告的合伙款,按约定我应分得一半。

    被告刘二毛辩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垫付了加工费、运费、下车搬运费、业务介绍费等大量开支20多万元,不但没有截留原告的合伙款,反而多垫付了费用。另,原告于2011年在湖南省长沙市中标了课桌,曾同意让刘二毛合伙,但后来不认账,双方存在很大纠纷。

    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查阅了相关案件材料,认识到合伙纠纷的复杂性,着手从亲戚关系入手寻找突破口。在法官的工作下,被告刘二毛同意与原告李杰协商此案。案件审理期间,由于刘二毛在外办事,法官与其保持电话、短信联系。经法官提示、刘二毛委托,其女婿揭国华全权处理此合伙纠纷。最终,原、被告达成上述协议,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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