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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非法拘禁来京上访人员者被判有期徒刑
作者:涂铭   发布时间:2013-02-06 14:52:58


    新华网北京2月5日电(记者 涂铭)北京市朝阳区法院5日公开宣判一起非法拘禁案,10名来自河南禹州的被告人因非法拘禁11名河南籍来京上访人员,被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同时判决10名被告连带赔偿其中10名上访人员民事损失。

    早在2012年12月,这起非法拘禁案就引发舆论的高度关注。12月2日,北京市的一家报纸刊发了“北京首次判决外地截访人员”的报道,随后被包括新浪、搜狐在内的多家门户网站转载,网民们为这一判决感到欢欣鼓舞。然而,报道刊发当日,法院方面澄清案件并未宣判。

    5日的判决书证实了这起非法拘禁案的发生。检方指控,今年42岁的王高伟伙同另外9名被告于2012年4月28日将来京上访的金红娟等4人强行带到北京市朝阳区一处偏僻的院落,在将他们非法拘禁近2天后,将他们送回河南省。

    金红娟谈起当时的场景仍心有余悸。“我当时不想上车,他们就把我硬塞进车里,拉扯的时候,我的上衣被扒掉。”金红娟对记者哭诉称,被送回河南后,深感屈辱的她和另外3人商量回北京报警。5月2日,4人乘火车到北京向警方报警,民警找到了王高伟等人租下的两处院落,解救了另外7名河南籍来京上访人员。

    另一名被非法拘禁人员贾秋霞向记者展示的照片显示,在被带走的时候,她和金红娟面部均被殴伤。来自河南省禹州市的贾秋霞告诉记者,她是因为房屋拆迁不满当地政府的处理而选择到北京上访。

    和金红娟、贾秋霞一样,许多中国老百姓往往因为不满当地政府或司法机关对拆迁、征地甚至普通纠纷所做的裁决,选择到上级政府甚至到北京申诉或提出控告。他们普遍认为,如果能获得来自上级政府或者更高层的介入,会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地方政府往往对这些上访户草木皆兵,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在北京的派驻机构往往都承担着劝阻本地上访人员的职能。一些地方政府甚至铤而走险,采取暴力手段或者雇人强行接回本地上访人员。近年来,中国的多家媒体都曾对专门接回上访人员的“黑保安”和“黑监狱”有过报道。

    5日的判决并没有证实这起非法拘禁案是否与当地政府存在关联。10名被告人均来自河南禹州。来自禹州市方山镇的王石磊是一名90后,他的父亲告诉新华社记者,2012年年初,镇里贴出招工广告,说是到北京做保安,每月工资1800元,管吃管住,看到这则广告后,儿子到了北京。值得一提的是,10名被告中,有3名在案发时均未成年。

    朝阳区法院的这次判决并非首例对非法拘禁来京上访人员者的判决,在北京的近郊区——大兴区,法院也曾审理过多起类似案件。

    舆论普遍认为,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上访人员权益的保护。“必须对采取非法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的截访者予以法律上的制裁,这样才能畅通信访渠道,保护上访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尤其是他们的人身自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表示。

    “对此案的审理正是传递了这样一个信号。回到法治的思维方式,无论是上访人员还是地方政府,都要本着法律的思维和方式来处理问题。”行政法学教授王锡锌表示。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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