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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速执结民间借贷案 两当事人安心过年
发布时间:2013-02-06 11:11:36


     本网讯(通讯员 何芳华)   2月1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启用快速反应机制,迅速高效的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圆满执结。

    2010年8月5日,何文经朋友介绍向潘某借款50000元,并于当日立有借条给潘强,保证三个月内还款,若届时无法归还借款自愿以其个人所有的一间商品房作为借款抵押担保。然借款期限届满,何文却无法归还借款,潘强在多次催还未果之后,于2011年10月11日将何文诉至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2011年10月12日该院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何文于同年12月30日前偿还25000元,余款25000元及案件受理费697元于2012年1月20日前归还。然而何文偿还25000元后,余款潘强几次追讨仍不清偿。潘强于2013年1月2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潘强来到法院找到承办法官,希望法官能尽快帮其追回欠款,好让他安心过个年。执行法官一边着手查询何文的银行存款,一边试图联系何文,希望能够和解执结此案,然而何文却了无踪迹。银行也无存款,眼见此案年前难以执结,正在此时,执行法官接到潘强电话说其发现何文此时正在家中,执行法官接到电话立即驱车赶到何文家中,见到法官,何文很吃惊,称其没想到马上就过年了,法官还能如此尽职尽责,他同意偿还欠款,并表示其实他也不想背着债务过年,还了钱还能安心过个好年,但因一时无法拿出这么多现金,才躲避执行法官,他希望能与潘强协商处理。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之下,何文同意立即向亲友借款偿还欠款本金25000元,及相应诉讼费、执行费共计21350元,而潘强对执行法官的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所感动,也同意放弃剩下的逾期偿还利息。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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