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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不服地权划分,毁人林木照赔偿
发布时间:2013-02-16 09:32:01
本网讯(卢学知)
广西河池市环江县龙岩乡广荣村久达屯与同乡敢岩村罗洞屯交界处有一处两亩的林地,久达屯认为该处应为本屯林地,政府把该处划分给罗洞屯是错误的,为此该屯村民黄发、黄水将罗洞屯黄龙种植于该地的500株杉木苗毁损,黄龙一纸诉状将两人告上法庭。2月6日,该案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东兴巡回法庭法官的调解之下,黄发、黄水当场赔偿黄龙600元。
久达屯与罗洞屯交界处的该两亩林地,当初政府划分界线时把该处划分给了罗洞屯,划分明确后,把该林地分给黄龙承包经营,而久达屯一直认为该处应为本屯所有,但是并没有向政府反映,并把该处分给黄发、黄水承包经营。2003年,黄龙与黄发、黄水因该地发生权属争议,乡政府做出确权认定,把该处权属确定与黄龙,但是事情并非因此解决。2012年初,黄龙到该地开荒造林时,受到黄发、黄水的干扰,并毁掉黄龙500株杉木树苗,黄龙将事情反映至龙岩乡政府,乡政府做出处理意见,要求黄发、黄水补种毁损林木,但是两人并未履行该意见书规定的义务,为此,2012年10月22日黄龙将两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人依法赔偿损失。 该案环江县法院东兴法庭受理后,综合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认为该处权属明确,案件事实清楚,两被告应该赔偿,但是为了达到案结事了社会效果,将矛盾彻底化解,法庭通知久达屯队长同时到庭参加调解。2013年2月6日下午3时,双方当事人及久达屯队长到庭参加诉讼。在调解过程中,久达屯队长一直认为该地应为本屯所有,原告到该地种植林木为侵权行为,政府的界线划分图划分不正确,两被告也以此为理由拒绝赔偿。办案法官听完久达屯队长及两被告陈述后,耐心地做他们的法律解释工作,释明土地权属问题应向政府反映解决,如认为该地划分错误,可以向政府申诉,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被告的行为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从证据来看,两被告行为确实存在错误,造成原告损失理应赔偿。同时,法官分头做原告工作,告知本着调解的精神,希望其在赔偿数额上做些让步。最终,两被告当庭赔偿原告600元,案件得以终结。 (文中人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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