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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资遭拖欠 法院调解得过年
发布时间:2013-02-20 15:54:40
本网讯(通讯员 农国杰)
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龙合人民法庭调结了一起工程欠款纠纷案,为民工讨回了6815元工钱。
2012年11月,家住靖西县的农民工黄阔受工头包丘的请求,到那坡县帮工其承包私人住宅建造的南墙面装修工作,年底墙面装修工作完成后,包丘却以房主没给房屋建造款为由拒付工资。而房主农恩昌因部分工程并未按合同内容施工为由而拒未给相应建造款。就要回家过年的黄阔再三请求下也无果,无奈下其遂诉至法院。 龙合人民法庭受理后,法官黄卫民立即进入了调查,发现包丘确实拿不出钱支付黄阔工资。为此,黄法官又找到了房主农恩昌,希望农恩昌能先行支付黄阔的工资。经过黄法官的释法说理,做房主农恩昌的思想工作,最终农恩昌同意先行给付黄阔工资6815元,后再相应地从给付包丘的建造款中扣除。黄阔这才能领钱回家过年。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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