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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惹祸两女残杀双亡 追索孽债两男上公堂
发布时间:2013-02-27 13:30:19


     本网讯(王建修)   天下事无奇不有。前些日子,一桩风花雪月风流事引起两个女人相互残杀,又双双惨死的血案在这个小小山村发生,现两家男人双双处理完丧事后,又为风流孽债对簿公堂。2月26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风流孽债案。判决被告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380元。

    话得从头说起。王山与王春是同族叔侄关系。两家是隔壁邻居。王山老实本份,娶张氏为妻。王春招婿外乡人黄杰上门,生有两女一男,均未成年,家中还有个年迈老母。山村没有多少农活,也没有什么入收,为了养家糊口,王山常年外出打工,留张氏在家料理农活照顾老人。王春也常年外出广东打工,留丈夫黄杰在家务农。张氏和黄杰在日常生活和劳作中难免相互帮扶,日久生情,最后发生了两性关系,并保持多年。这些风流韵事,也风言风语传到王春耳里,王春也曾扬言要杀张氏,但因没有什么真凭实据,也就口头说说而已,大家还是相安无事。2011年农历9月下旬的一天晚上约10时许,黄杰醉酒后窜到张氏家,告诉当天赶街为张氏代交电费一事,张氏感谢并说找钱还给黄杰,黄杰说自家叔侄用不着客气,一家人不说两家话。黄杰喝多,又仗着酒性,自然而然赖着躺在沙发上睡着了,无论张氏怎么催促也不回去,张氏自个回屋睡觉。半夜,黄杰酒醒,窜到张氏房间,和张氏发生了性关系,不慎惊醒了身边仅五个月大的小孙子啼哭,不同往常的啼哭声引来了睡在隔壁的小叔和婆婆,见到黄杰和张氏光着身子在床上抱在一起,小叔大吼不要脸,婆婆也骂太过份,并抢过黄杰的手机和衣裤,黄杰光着身子从楼上跑了出去。黄杰跑后,张氏央求婆婆把手机、衣裤还给黄杰算了,婆婆心软,原谅了儿媳的过错。第二天,黄杰打电话给王山道歉,又封了5个封包,每包120元分别给张氏婆婆、叔父、小叔、王山,一包放在王家祖宗神台上。后院起火,消息传到在广东打工的王春耳里,王春赶回,大骂黄杰和张氏,叫黄杰滚出王家,扬言杀死张氏。经村委和派出所多次调解,王春仍不罢休,口口声声要杀张氏。2012年3月1日,张氏独自一人上山要猪菜,王春悄悄尾随,在深山密林处,用镰刀砍倒张氏,又用石头砸,接着又捏张氏脖子,造成张氏失血过多和机械性窒息死亡,王春移尸十几米,最后自己畏罪自杀。惨案发生后,王山和黄杰在凄惨中忙着处理自家的丧事。处理完丧事后,王山一纸诉状把黄山全家5人告上法庭,要求5被告在继承王春遗产范围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经审理,王山应得到的赔偿项目及金额是死亡补偿费90860、丧葬费15921元、办理丧事误工费282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共计111605元。王春一家共有财产有一栋楼房和一头黄牛,价值181140元,成年家属平分后,属王春遗产的价值是60380元。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生命应承担赔偿责任,侵权人死亡后,应由其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十条、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判令5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380元。至此一桩风流孽债案尘埃落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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