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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边疆地区基层法院文化建设
作者:张文明   发布时间:2013-02-27 10:09:04


    “文化”一词源于拉丁语Cultura,基本含义是“耕种、培育;修饰、打扮;景仰、崇拜、祭祀”。《易经》中说:“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按照《辞海》的解释,“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它是具有社会学意义的一定人群所共有的意识形态、行为模式、生活方式以及其在物质上的体现,包括思想、信仰、价值标准、语言、传统、习惯、制度、组织机构等等。当今社会“文化”已然成为一种发展战略,起着对群体的理念支撑作用。

    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共有的精神,是其特有的、共同遵循的一种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关联的物质表现的总和。

    法院作为社会矛盾的“终结点”,其承担着将社会不和谐因素转变为和谐因素的任务,法院在坚持公正审判的同时,更应对外树立公平公正的司法形象,对内加强管理,形成法院全体干警的思想合力。

    但是,现实情况下,一些法院,尤其是边疆少数民族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年龄层面跨度大,多数老法官未接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学习,多数靠“经验办案”,新进法官虽经过系统学习,但明显经验不足,短时间内尚不足以完全融入法院工作。如何改变这种现状,这就需要我们法院在工作中切实加强法院管理,以文化建设的“软件”建设为切入点,建立法院内外和谐、积极向上的司法环境。

    一、加强法院物质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彰显法院文化深厚底蕴。

    物质建设是法院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法院文化的物质载体;它以外显的形式最直观地体现法院文化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价值取向。为此,结合地域特色和法文化内涵,营造符合法院职能特点和现代司法理念的法院物质文化氛围,有利于传播法治文明,展示法院良好形象。  

    一)、抓实基础建设,融入文化内涵。法院以天平为造型,寓意“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外观设计庄重、威严,塑造出司法权威;庭院栽种的草坪、花卉,让人感受到生机盎然。我院每名法官不但拥有宽敞明亮的办公室,而且配备了电脑,每个部门、人民法庭配备了传真机、复印机和交通工具,安装了内网和外网,配备了监控、安检等先进设备,实现了办公现代化。

    二)、精心布置装饰,营造文化氛围。在办公楼正门大厅,墙面悬挂了大型电子显示屏,全天滚动名言警句、熏陶提升全院干警的文化素养;在审判区墙上贴有“有序无声”、“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等警句,在温馨调解室布置了“和为贵”的温馨提示语和“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等民间谚语。在办公区设置了公正礼仪镜,在会议室悬挂了“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字画,在阅览室装有“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正义、良知、睿智、勤勉、脱俗”等一系列宣传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法院工作主题、和富有文化底蕴的中外法学家的格言警句文化展板,营造出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使广大法官耳濡目染,激发出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

    三)、建业余活动室,丰富娱乐生活。良好的办公环境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使人身心愉悦。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经过多次搬迁、改造,09年,审判综合楼落成,建立了一个规模适宜、经济实用、外观庄重、美观大方、令人赏心悦目的工作环境,使干警心情舒畅,精神饱满,在享受中工作,在工作中享受。倡导“学习型”法院,建立图书资料室、法院文化宣传廊、干警文体中心,彰显“崇德、敬业、明法、致公”的主题,弘扬富有时代气息和理念价值的法院精神,让干警时时处处受到法律文化的熏陶和教育,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院文化底蕴,营造创业敬业的浓厚氛围,使整体队伍更具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推动法院工作长远发展。

    二、不断助推法院精神文化活动建设,努力提升全院干警队伍整体素质。

    法院精神是人文精神与法治精神的有机结合,是法院文化的灵魂,是激发法官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内在动力。它处于法院文化的最核心层,决定和影响着法院物质文化、行为文化与制度文化等,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

    一)、坚持理想信念,筑牢精神支柱。我院认真组织干警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每周星期五为干警学习日,教育全院干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党的“十八大精神”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审判工作中,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的方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公平正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切实增强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三个认同 ”,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全院干警自觉树立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奋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在审判岗位上自觉积极进取,奋发有为,追求公正与效率的统一,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追求服务大局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有机统一。同时全院干警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发扬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奋勇争优的时代精神,推动法院审判工作向前发展。

    二)、树立典型榜样,引领法院文化。龙进品同志是扎根于南涧公郎法庭这块土地的全国模范法官,是平民法官的典范。他二十几年如一日,不求职务晋升,不图生活享乐,两袖清风,一尘不染,以公正为天职,视廉洁如生命,牢记宗旨,勤政为民,努力实践着自己无愧于人民养育、无愧于党的培养、无愧于人民法官称号的执着的人生追求。我院把弘扬龙进品精神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个重点来抓,使大家学有榜样,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并贯穿于审判实践中。以身边典型、全国模范法官龙进品的事迹、精神为切入点,研讨如何把龙进品精神更好地传承发扬,落实到每一名法官的工作中,由个体的进步推动法院建设整体提升。弘扬龙进品精神激发广大干警学习先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法执法的工作热情。

    三)、培养学习意识,创“学习型”法院。院党组教育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为提高干警文化素质,鼓励干警多读书,读好书,我院设立了图书室,定期购置新出版的法律书籍和畅销书。图书室向全院干警开放,在业余时间阅读。同时开通互联网,业余时间让干警上网学习,更新知识。在学习方式上,我院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特别注重“从学习到素质”的提高。

    在全院形成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的浓厚氛围,从2009年起开展创“学习型”法院活动。为保证活动落到实处,我院建立了“学习日”制度,确定每周五为“学习日”。一是利用“学习日”开展读法律书籍、解实务难题活动,针对审判和执行实务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加强专项法律培训,经常选派法官参加各类培训班。三是加强学历教育培训,鼓励干警参加自学考试。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人员,考前统一给假期复习考试。通过司法考试人员给予物质资金奖励。四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安排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要撰写调研文章3篇,其他人员每人1篇。五是开展案件评查、庭审观摩、旁听审案等岗位练兵活动。六是为干警订购业务书刊,保证法律知识的充实与更新。七是适时组织干警到外地先进法院参观学习,开阔视野。八是邀请专家学者到我院作专题讲座。通过活动的开展,切实在全院了形成重视学习、坚持学习的良好氛围。

    四)、发挥示范作用,开展调研活动。我院主要领导紧紧立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法院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一些具有苗头性的问题潜心研究,超前思维,撰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文章;根据重点工作确定调研课题,对重点调研课题,实行课题组负责制,由院级领导挂帅,组成专题调研小组,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对好的调研成果及时通过各种载体刊出;设立调研成果奖,给予出成果的法官以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定期开展调研成果交流会,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调研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激发了法官的调查研究工作热情,在全院法官中形成了肯于钻研、求真务实、积极进取的良好风气。

    三、注重日常行为规则,加强行为文化建设。

    在倡导社会精英化的时代,法官作为社会精英,其内在素养直接外化为行为。社会民众对法官乃至对法院的印象直接源于对法官行为的认知。因此,建设法院行为文化要注重规范法官的仪表、言谈、举止、交往,努力培养符合法官职业要求的行为方式,以树立法院和法官在人民心中的良好形象。

    一)、突出文化重点,培养“五种意识”

    把《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作为文化建设的重点。在具体工作中,要着力培养法官的五种意识:一是勤勉敬业意识。要求法官要把审判事业当作毕生的追求,崇尚信仰法律,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事审判工作;二是无私奉献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三是开拓创新意识。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同样,创新也是法院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的关键;四是竞争意识。活力来源于竞争。新时期法院工作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公平、公正有序的竞争机制;五是廉洁自律意识。

    二)、注重司法礼仪,规范职业仪表。我院要求法官遵守司法礼仪,注重司法文明,制定了司法礼仪规范:工作时间严格按规定着装;日常穿着打扮要与身份相符,保持良好的法官形象。规范庭审秩序,要求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不得开庭迟到,不得在庭审中抽烟、随意离席或接打电话,不得随意打断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的陈述,不得与当事人争吵或以生硬言辞加以指责;规范庭审用语,正确使用法槌。规范接待礼仪,要求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接待中杜绝态度冷淡、不负责任等现象,落实接待工作首问责任制。明确惩戒措施,组成督查组在各审判庭、接待室等场所不定期抽查规范司法礼仪落实情况,违反司法礼仪规范的,视情节给予相应惩戒处理。

    三)、强化作风建设,约束法官言行。从规范上下班签到、着装上岗开始抓起,强化内部的从严管理。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整顿院风院纪,是我们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必然要求。只有加强和改进纪律作风,树立良好的院风院纪,才能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树立起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通过制度的规范作用让我们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我院通过建立监督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承诺制度、被上级机关发现问题责任连带追究制度、对监督职能部门排序在后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督有功人员提拔优先考虑制度,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四)、规范各种禁令,努力做到“零”违纪。从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省法院、市中院禁令、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着手,将“五个严禁” 等相关规定及处理办法等相关内容印制成监督卡,发放给每位干警、人民陪审员、特约监督员以及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对外开通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监督。开展廉政教育,召开会议教育干警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用反面典型案例为法官及时敲响警钟,使法官明确“廉”与“贪”的结果,增强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同时,全院干警人人签下 “廉政承诺书”,做到让“五个严禁”的规定既成为干警的高压线、警戒线。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格限制法官业外活动,防止法官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私下接触;重视投诉举报线索,严肃案件查处。

    五)、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发展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尊重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发展大局。一是不断推出便民利民举措,实施诉讼风险及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庭审预约制度、印制了诉讼指南等六种法律宣传服务手册,设立假日法庭、巡回法庭,深入社区、街道、田间地头办案,方便群众诉讼;二是围绕县委确定的科学发展思路,发挥法院的服务和保障职能作用,我院制订出台了《服务三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的实施意见》和《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规定》。三是建立五大格局。建立大立案格局,实行诉前调解;建立大审判规则,用精英出精品;建立大调解体系,做到案结事了;建立大监督机制,确保案件公正;建立大信访格局,满足群众合理诉求;建立大执行格局,杜绝法律白条。四是更新调解理念,加强调解工作,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完善。在干警中强化关于“调解是审判机关的新理念,调解是法官最主要的能力,调解是司法公正的主要”要的思想认识,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新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以调解为主,多调少判,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努力打造制度文化建设,不断完善管理规范措施。

法院制度文化即法院管理文化,居于法院文化的中层,在法院文化建设中起着上下联系的纽带作用。建设法院管理文化要融入现代管理理念,建立起培养法官群体意识和规范法官道德行为的制度化管理模式。  

    一)、加强制度建设,打造制度文化。规范的制度是实现管理规范化的有效措施。我院以严肃纪律作风、加强审判管理和机关管理为重点,在完善制度上狠下功夫,印制出台新的《干警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健全和完善了50多项规章制度,涵盖执行人员、书记员、审立案庭干警、审管办、审判监督庭、综合人员等5大类。具体包括了以立案庭为主的案件效率监督管理机制、以审判监督庭为主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以政工部门为主的岗位目标考核机制、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廉政作风监督管理机制,以办公室为主的行政管理、文秘档案管理等项机制。

    二)、完善制度落实,规范法院管理。通过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和改进领导方式,在制度执行上狠抓落实,使全院法官做到令行禁止,增强了执行力,提高了审判效能。通过不断完善法院管理,使各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轨道,各种制度也成为全院法官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起到了规范法官行为、规范法院工作的作用,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塑造灵魂。

    法院精神是人文精神与法治精神的有机结合,是法院文化的灵魂,是激发法官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内在动力。它处于法院文化的最核心层,决定和影响着法院物质文化、行为文化与制度文化等,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  

    一)、提炼法院精神内核。2013年,耿马法院新一届党组班子确立了“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法官队伍,建设一个人民信任的现代化审判机关”的奋斗目标;以“政治建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文化育院”的治院方针;将“崇德、敬业、明法、致公”作为价值理念;树立了“正义、文明、和谐、卓越”的工作精神;发展模式是“人才+管理”。法院文化建设要将法院精神植根于现实土壤,具有良好的人文基础与群众基础,更显厚重,而更富有生命力、感染力与号召力。同时,要采取“院训”等具有感召力和影响力的形式,将法院文化的精神种子播种于法官心间,将法院文化的精髓渗进法官的血液,以此获得法官的内心确认,从而自觉将其作为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二)、培育法官职业精神。法官职业精神是法院文化精神的根本,培育法官职业精神是塑造法院文化精神的关键。一要增强法官尊崇法治的职业理念。依法办事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法官应当以法律的价值标准、用法律的思维和逻辑观察、分析和解决矛盾纠纷,法官不信仰法律,不信仰正义,良法也会成为死法。法院文化努力的方向是要培养法官树立法律至上的信念,以法为是,以法为上,崇尚法治,要以推进法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目标,严格用“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指导审判工作。要通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建设,使我们的法官成为法律理念的塑造者、法律传统的信守者、法律秩序的缔造者、法律运行的领航者、法律正义的完善者。二要提高法官执法为民的职业意识。法官是人民的法官,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必须体现执法为民的职业风采,必须把我们的工作扎根于民众的支持和信赖之中,在执法中体现出对当事人应有的人文关怀和人格尊重,体现出法院必要的亲和力和法官应有的人文情感,体现出一心为民的服务意识和公仆作风,体现出爱民、为民的耐心和诚心,具有亲民、护民的爱心和细心。三要提升法官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法官既是时流的明镜,又是人伦的典范,手握大权,肩负重任,处于社会矛盾和重大纷争的“风口浪尖”,仅仅知法、懂法远远不够,必须廉洁自律、正身守道。如果没有良知和忠诚的优秀品质,即使有再丰富的专业知识,也可能成为玩弄法律者的帮凶。所以,法院的精神文化建设必须致力于提高法官清廉为本、守中持平的职业操守,确保法官不为钱所累,不为利所伤,不为色所惑,不为名所困。四要营造法官团结务实的职业氛围。法院是以法官为主体的职业群体,法院必须极力营造法院团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引导法官形成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精神,要充分调动法院群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减少磨擦,互相体谅、密切合作,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形成团结和谐的气氛,获得社会更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三)、丰富精神培养方式。精神的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潜移默化的漫长过程,要联系实际采取多种文化形式把法院精神文化要求贯穿于法官日常工作之中,使之受到教育和启迪。一是抓好普遍教育。采取专题研讨、系统学习、专家讲座、知识竞赛、调查研究等生动活泼的文化形式,对法官进行理论灌输。二是抓好个别教育。采取警示教育、个别批评、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离岗培训等方式,使思想引导与法纪措施相结合,教育法官遵守道德规范,守住道德防线。三是抓好教育引导。既加强对在岗时段的教育管理,又注重向业余时间延伸,引导法官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在单位做个好干警、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家庭做个好成员。通过法官精神的培养,使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行使权力,公正高效审判。  

    我院自开展法院文化建设以来,各项工作长足发展,法院文化建设成果显著,得到了上级法院和耿马县委的肯定和赞誉。先后获得法院系统“先进法院”荣誉称号, 2012年我院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我院将在法院文化建设的过程中,继续引领队伍,增强对法院文化的理论探讨,使文化建设长期有效开展下去;不断丰厚干警文化底蕴、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努力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高效;始终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结合发展的形势不断丰富、充实法院文化的内涵,使法院文化建设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唯有如此,法院文化建设之花才能绽吐芬芳,在审判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云南省临沧市耿马法院)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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