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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专盗供电部门铜铝物资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3-03-05 10:51:53
本网讯(谢明明 蒋虎)
近几年,有色金属市场异常火爆,铜铝金属价格一路走高,这给触觉灵敏而又好逸恶劳的活跃分子带来了发财时机。本案中,被告人专门以供电部门的铜铝物资为作案目标,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连续作案四起,做着黄粱美梦的被告人最终得来的是漫长的牢狱生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周仙月有期徒刑十二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令被告人周仙月分别退赔失主临桂县供电局物资部、临桂县XX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电气销售分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二千六百六十一元、六万六千三百零九元。
2006年4月22日凌晨,被告人周仙月伙同赵江波、彭长秋、赵友车、钟日灵(均已判刑)携带扳手等作案工具,窜到全州县XX镇变电站内,将存放在电站内价值6300元的四个变压器的铜芯线盗走。事后,被告人周仙月等人将盗得的铜芯线卖给在临桂县收废品的周三明(在逃)。 2006年5月初的一天凌晨,被告人周仙月伙同赵江波、彭长秋、赵友车、钟日灵携带老虎钳等作案工具,窜到临桂县二塘镇临桂供电局物资部承租的仓库内,将仓库内价值52661元的铜接线端子、铜连接管、低压电缆、铜铝设备线夹等物品盗走。事后,被告人周仙月等人将盗得铜接线端子等材料卖给在临桂县收废品的周三明。 2006年5月15日凌晨,被告人周仙月伙同赵江波、彭长秋、赵友车、钟日灵携带老虎钳等作案工具,窜到临桂县城的XX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电气销售分公司门市部,通过剪断拉闸门锁的方式进入室内,将门市部内价值83309元的铜铝接线端子、铜铝接线板等材料盗走。 屡屡得手的被告人得意忘形,犯了大忌,吃起了窝边草,在自己的家附近打起了主意。2006年6月13日凌晨,被告人周仙月伙同彭长秋、谢大元(在逃)携带板手、钳夹等作案工具,窜到全州县自己家乡的供电所,将所内三台价值6128元变压器内的铜芯线盗走。事后,被告人周仙月等人将盗得的物品卖给在临桂县收废品的周三明。 被告人周仙月参与作案四次,涉案金额共148398元。上述所盗物品,变卖后被告人周仙月分得赃款近万元。2012年8月16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周仙月抓获归案。同案犯彭长秋、赵友车、钟日灵已退赔经济损失款共30000元,被告人周仙月分文未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仙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周仙月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法院遂作如上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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