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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变故父子对簿公堂 法官调解再续父子情
发布时间:2013-03-07 08:31:21


     本网讯(通讯员 陶新园)   3月6日,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案,一对两年来两次对簿公堂的父子,在法官的好言相劝下重归于好。

  63岁的蒋勤是广西恭城渡雷村村民,膝下无儿无女无老伴。年岁渐高的蒋勤总思量着为自己找个依靠。于是,蒋勤便在2009年7月将本是自己侄儿的蒋勇收为义子,并签订了《供养孤老合同书》,双方约定:蒋勤的承包土地1.2亩交由蒋勇承包耕种,蒋勇每年供给蒋勤口粮500斤、生活费500元;蒋勇自愿无偿承担蒋勤的病痛护理、后事料理;蒋勤去世后,愿将全部财产作为供养报酬赠给义子蒋勇。

  蒋勤收蒋勇为义子后,蒋勇夫妇常带着十四岁的儿子去看望蒋勤,夫妇俩总帮老人把水挑好、把柴砍好,对老人的照顾是无微不至,十四岁的儿子也与蒋勤爷爷亲密得很,蒋勤如愿地享受到了天伦之乐。然而,突然的变故却改变了这一切。

  2010年7月,蒋勇的妻子查出患上了胆结石,每年都要花费一万多元到医院住院治疗两次,直到治愈为止。高额的医疗费加上儿子上学的开销,使得蒋勇夫妇实在难以在经济上和生活上照顾义父蒋勤了。

  蒋勤一时难以接受蒋勇夫妇突然的冷落,2011年1月便来到恭城法院,将义子蒋勇告上法庭,要求蒋勇继续履行《供养孤老合同书》。2011年2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蒋勇自愿继续履行《供养孤老合同书》。

  为了治疗胆结石,两年间蒋勇的妻子四次住院治疗,几乎花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对于履行《供养孤老合同书》上的条款,蒋勇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奈之下,2013年2月蒋勇到恭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义父蒋勤解除《供养孤老合同书》。

  2013年3月6日,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摆事实讲道理的耐心劝说,蒋勤认识到蒋勇确确实实是遇到了困难,蒋勇也表示即使解除了《供养孤老合同书》,也会尽力照顾义父。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蒋勤与蒋勇自愿解除《供养孤老合同书》;从2014年开始,蒋勇每年给付蒋勤200元,直至蒋勤过世为止。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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