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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起落和谐音 巡回路上为民情
——新疆伊吾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工作纪实 作者:严雪虹 发布时间:2013-03-20 15:04:34
伊吾县位于新疆东北部,天山北麓东段,东北部与蒙古国交界,西部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相邻,南部与哈密市隔山相望。国境线长274公里,总面积19519平方公里。
伊吾县辖五乡两镇、2个牧民扶贫搬迁定居开发区、32个行政村。全县居民居住分散,距离县城最远达百多公里。近年来,为方便群众诉讼,伊吾县人民法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在农家院落、田间地头、草原牧地,流动法槌敲响和谐音符,一件件巡回审判,一回回就地调解,一次次普法宣传,书写了全院法官深深的为民情怀。 毡房里的真情调解 “谢谢你们,下这么大的雪,为了我的事你们跑了这么远。真是辛苦了。”阿某一手抱着刚满一岁的孩子,一手紧握着法官的手说道。 2011年11月,这是伊吾县法院的三位法官第三次冒雪来到前山乡,8月,阿某因分娩事故与县医院引起赔偿纠纷,因为案件特殊,伊吾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主审法官在依法审理的同时要加强调解,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本着解决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原则,考虑到阿某孩子小,法官们多次冒雪到阿某家耐心沟通和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条有理地给原、被告解释了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对双方所持诉求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指出了他们诉求中的合理与不合理因素,给出了解决矛盾争议的处理建议。通过承办法官的大量思想工作,阿某心中的“冰块”一点一点地“融化”,当事人双方终于在赔款问题上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当庭给付,案子最终圆满化解。 为加强巡回审判,2013年伊吾县法院制定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民商事案件,凡适合巡回开庭审理的,均应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涉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土地纠纷案件、“三养”纠纷案件,必须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及时定纷止争,促进和谐。 土地相邻起纠纷 耐心调解促和谐 “赵庭长、各位法官,为了我们的事,你们三番五次做工作,真是谢谢你们。”被告满怀感激地说。 2010年3月,一起相邻土地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的民事纠纷诉至法院,该院承办法官为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法,先后与淖毛湖镇的分管领导,镇土管所多次进行了协商沟通。巡回审理前,承办法官驱车80多公里来到淖毛湖镇明光村,邀请镇副书记、土管所所长与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纷争土地现场。他们顶着大风踏勘现场,风越刮越大,巡回法庭不得不撤离现场,于是他们又到镇土管所办公楼,进一步了解纠纷的主要焦点,原来引起双方争议的原因是双方均想将相邻土地中间狭长的公共土地据为己有。对引起纠纷的原因准确把握后,经与镇政府、土管所沟通、协商,决定由土管所对双方条田重新丈量,先满足双方当事人依土地证所应拥有的土地,对多余的土地由土管所依职权处理。此调解方案向双方当事人提出后,得到一致认可。原告当场办理了撤诉手续。一场自土地开荒至今已经十余年的土地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都说我们这些基层干部做工作做得细,没想到你们法官审案子比我们做工作还仔细,值得学习。”参与案件调解处理的村干部们由衷地感叹。 “基层法院审理调处的案件,绝大部分是老百姓“家长里短”的事情,案件虽小,但对每一位当事人来说却是大事,也许他这一辈子就打这一次官司当事人的文化水平不高,爱认死理,爱争口气,且多生活在一起,很多纠纷关系到当事人最基本的生活秩序和生活环境。这样的案件判决不难,但一方败诉的结果会使得矛盾非但得不到化解,反而可能进一步激化,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在巡回办案中,我们的法官要运用法律、道德、伦理、情理、亲情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调解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做好当事人情绪的疏导工作,更好地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能达到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党组书记张涛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为不断创新巡回审判举措,丰富巡回审判内涵,充分发挥灵活便捷的巡回审判工作特点,伊吾县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与“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和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相结合,在巡回审判、就地开庭时,主动邀请当地代表委员、基层组织领导和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和参与调解,并结合具体案情,有针对性的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巡回审判,提高审判质效,力促案结事了人和。2012年,伊吾县法院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调解员参与巡回审判、就地调解50余人次,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67.21%。 法企共建 弹奏和谐乐章 “感谢伊吾法院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我们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后,我们将合法诚信经营,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做懂法守法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发言中这样说道。2009年6月24日,伊吾县人民法院为加强依法治企工作,全面提升企业法制管理水平,加强法企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发挥司法专业优势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举行了“法企共建”协议签字仪式。“法企共建”平台的建立,为着力提高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管理、依法维权、依法引领企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使员工们知法、懂法、守法,促使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运作,法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不断推动伊吾县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巡回路上普法忙 “法官开庭审案,平时只在电影电视里见过,今天能到庭审现场,旁听案件审理,感觉既新奇又兴奋”、“法官叔叔的法制讲座通俗易懂、风趣幽默,让我们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希望以后能多参加这样有意义的活动。” 2012年4月1日,伊吾县人民法院法官到淖毛湖镇巡回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结束后,法官们在苇子峡乡举办了法制讲座,该乡百名村民应邀参加了旁听和法制讲座。庭审和讲座结束后,村民们议论纷纷。 “开展巡回审判,不仅仅是为了化解个案,更重要的是要利用巡回审判的有利时机,认真开展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延伸和拓展巡回审判的功能和作用,达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这是尼亚孜院长对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看法。 近年来,在巡回审判过程中,伊吾县人民法院通过开展“送法进乡镇”,“送法进社区”组织群众旁听案件审理,开展法律宣传咨询等一系列活动,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 情满“绿谷”,法耀“伊吾”,伊吾县法院的法官们,正以奉献和智慧谱写出动人的司法为民之歌。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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