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三男子合谋行窃人赃俱获被判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3-03-21 08:46:44


     本网讯(毛明梭)   三男子从钟山县流窜到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盗走一辆助力车后企图窜逃,一小时后即被巡逻民警人赃俱获。近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该三男子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2年9月26日,被告人董作安、钟家技、骆次成经合谋后从钟山县窜到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伺机作案。次日3时许,三被告人窜到富川瑶族自治县农械厂商品房车库门口,将被害人盘小丽停放在过道上的一辆金舰铃木女式助力车盗走。同日4时许,三被告人逃至县城酒厂路段时被巡逻民警人赃俱获。经富川瑶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格为人民币1482元。案发后,被盗摩托车已由公安机关发还被害人盘小丽。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作安、钟家技、骆次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董作安、钟家技、骆次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均具从轻处罚情节。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