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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院文化的力量塑造公正法魂
——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纪实 作者:蒋国彬 发布时间:2013-03-25 16:15:39
题记:广袤的龙江大地,孕育着一方黑土文明;茫茫的林海雪原,蕴含着新时期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子荣精神。在这片神奇的热土上,活跃着一支优秀的法官队伍,他们以文化建设为精神支撑,以廉政建设为立足之本,与时俱进,科学发展,让神圣的天平在人们心中熠熠生辉;让民主法治的光芒普照林海大地;让法院文化的力量,春风化雨,传承着司法文明。
近年来,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文化引路,内外兼修,切实加强文化软实力建设,用文化的力量来提升能力、凝聚人心、激励斗志、鼓舞士气,大大提高了干警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文化修养,打造出了一支“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精锐之师,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提升了司法公信,为海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 文化养廉 树正风正气 古语有云:“民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多年来,海林法院始终坚持把廉政文化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活化形式,丰富内容,开展了主题演讲、法官宣誓、微型党课、廉政摄影、文化长廊和革命传统教育等广大干警喜闻乐见的活动,大大提高了全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机制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人人作出廉洁司法书面承诺,通过认真查找各部门、岗位和人员的风险点,不断增强自我防控能力。认真落实省院张述元院长关于开展“廉政责任教育月”活动的讲话精神,结合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和中院“十个突破”中的叫响“零违纪”的要求,全力构筑“不能为”、“不敢为”的廉政机制,努力营造自重、自省、自警的廉政文化氛围,有效杜绝了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取得了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干警爱岗敬业、全院风清气正、各项工作成绩斐然的良好效果。2004年被省高院评为“人民满意好法院标兵”,荣记集体二等功;2006年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并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2008荣获省级“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荣获“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和牡市“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2010年被省高院评为廉政建设示范单位、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和全省优秀基层法院称号;2011年荣获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实现了年均结案2300余件,连续13年 “零违纪”的工作目标。 规范行为 育公正法魂 无规矩不成方圆。海林法院非常重视制度文化建设,将各项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汇集和完善了《海林市人民法院司法行为规范》,强化制度约束;引入大连大工集团电子化审判管理软件,实现了网上立案审批、分案、阅卷评查的标准化工作格局;高标准高投入建成四级联网,实现了审判流程电子化、行政管理智能化的目标;开通了海林法院网,拓宽了向全社会展现海林法院形象与法官风采的渠道。在立案庭、接待室张贴文明用语规则。在海林电视台和牡丹江政务公开网上公开廉政举报电话,并面向全社会聘请了10名社会监督员,形成了多方位、多角度、网络式的监督约束机制。规范的制度出战斗力,在“服务大局”过程中,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稳定社会治安,审理了牡丹江地区第一例醉驾入刑案件,为酒后驾驶者敲响了警钟;民商事审判强力推行和完善案件走访和调解工作机制,发挥潜能、热能、动能,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把“五全”调解模式落在实处,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行政审判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执行工作实行全市联动,执行率大幅提高,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信访工作实行两线四级接待、院长接待制度,建立信访档案,切实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积极开展了以清理诉讼、执行和信访案件为重点的“三清”工作,成效显著;开展了送法进企业、社区、村屯活动,提高了市民的法制意识;干警定期走入所包村屯,为新农村建设出谋划策、出人出力。被牡丹江市委政法委评为“服务年”活动先进单位。 以人为本 为人民司法 坚持以人为本,坚守“尚法求公、以人为本、厚德博学、和谐奋进”院训。注重人文关怀,院党组亲历亲为,时刻关心、帮助干警,定期组织干警进行体检,每年为干警购买人身保险,2009年22名优秀干警得到提职晋级,促进团队精神形成,引领法院文化健康发展。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深入开展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群众意识。注重行为文化,在每个审判庭内均将《庭审纪律》悬挂上墙,设有举报电话和受理部门,把庭审活动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着重于执法效果,一案一卡监督,将 “海林市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纳入法官廉政档案。抓好典型示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培养和树立了丁耀军、潘远成、刘利军等先进典型,通过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的职业修养,提升为人民司法的能力。创建巡回审判平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切实发挥基层法庭稳定基层的作用,深入田间地角,百姓农家现场开庭、现场调解,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创建法校共建平台,强化少年法制教育。积极开展法校共建活动,结合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自制讲义和课件,走进海林高中、一中、二中等学校讲法制课、开展模拟小法庭。创建关注弱势群体平台,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切实让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为灾区、慈善协会、贫困群众捐款捐物合款20余万元。被黑龙江日报评为“黑龙江省百姓好口碑荣誉单位”。 宏观把握 创文化品牌 多年来海林法院党组把文化建设作为法院重点工作进行长远谋划,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李辉同志为首领导小组,使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做到了有方案、有步骤、有措施、有成效。大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鼓励干警参加高层次在职学历教育,激励和奖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现已实现本科学历占有率100%,4人通过了司法考试;设立电子室,图书室,每年支付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各类图书、订阅报刊、杂志50余种;建立了海林法院院史馆,省高院张述元院长亲自为院史馆题词“院史不能忘记”;2010年6月,创办了一份面向辖区党政机关、人大代表、和诉讼群众公开发放的报纸——《海林法院报》,为扩大法制宣传、倾听民意、打造阳光透明的司法环境,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近三年,在各类报刊、杂志、网络发表调研、法宣文章达500余篇,每年参与海林电视台播发“以案说法”节目15期,通过媒体宣传法院工作,使之成为彰显法院文化的重要载体;大力开展了美化、绿化工作,完善了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场地,并首批通过了海林市园林式单位的检查验收;举办了八届“天平杯”文体育活动周;举行了多次文艺演出活动;开展了知识竞赛、法官辩论赛等比赛活动,极大的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团结、文明、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 风正潮平,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须策马加鞭。机遇与挑战并存,辉煌与追求同在!在法院文化建设的发展中,海林法院人还有着许多深远的探索与思考。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文化建设的这场春雨,正在潜移默化地滋润着每一个海林法院人的心田,正在塑造着海林法院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神圣法魂!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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