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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官文化、审判文化与法院文化之联系
作者:亢丽娜   发布时间:2013-03-25 16:12:22


    法院文化是我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而且法院文化的出现意味着我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法官是今天社会中的一个独特的行业,法院文化离不开法官这个主体,法官文化随之应运而生。另外,法院文化同样离不开审判活动,由此产生了审判文化。那么,什么是法官文化?什么是审判文化?二者与法官文化的联系又如何呢?

  一、什么是法官文化

  法官文化是指以法官职业为载体,包括法官制度和法官意识两个层面的内容的一种法律文化现象。其中,法官制度是指有关法官的法律制度规定,如法官的选拔制度、任期制度、权责制度、教育制度、升迁制度等。法官意识,即法官的观念形态,包括法官的角色意识、角色品质和知识构成三个要素:第一,法官的角色意识,也可以称之为使命意识。指法官如何对自己进行角色定位,如何认识自身的历史使命。包括两个层面:首先,法官如何看待自己与法律的关系,这决定着法官在审理案件中自由裁量权的发挥程度,影响着法官的法律功能;其次,法官如何对自己在政治国家中进行定位,这决定着法官运用司法权影响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影响社会、国家和民族命运的政治功能。第二,法官的角色品质。指法官通过职务活动显示出的心理素质和职业品格。法官应当具备的最根本的品质是以下三项:仁爱,即法官在行使司法权审判案件时,以实现对人的关怀为己任,让公正之光平等地照耀每一个人,不因种族、性别、阶级、身份、地位的差异而有所区别。法官的仁爱使他在审理案件中能细致周到,审时度势,避免感情用事,以自己的好恶决定案件的结果。忠诚,即法官对正义、法律的忠诚,这将使法官内心产生虔诚的信念从而忘记个人私利。在这种信念的基础上使他具备谦虚、勤勉、自制以至为信念而牺牲的勇气等品质。勇气。勇气对于法官,是必不可少的品质。为维护正义、维护法律,法官必然需要与强权斗争,面临自我利益与社会正义之间的选择。第三,知识构成。指法官的文化层次和知识结构。作为法官,最起码的要求是懂得法律,而要成为好法官,仅仅懂得法律还不够,还应当具有广博而精深的知识。  

  二、什么是审判文化

  审判文化是从引导法官修身做人、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入手的教育体系,包括了法官学习、修养、道德、进取、敬业、政治、作风、廉正、礼仪、审判等十个方面。审判文化的精髓是,以人民法官职业道德为基础,正确引导法官修身做人,加强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激励法官爱岗敬业,积极上进的精神,努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审判文化的核心是,公正严明、廉洁高效、求实奋进、司法为民;审判文化的内容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挂帅、思想领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毫不利已、专门利人、愚公移山、不畏艰险的精神;坚持讲政治、讲奉献、讲工作、树正气;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服务;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追求卓越、勇争一流。其目的是创建一种文化氛围,使法官置身其中,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从而打造一支精英化的法官队伍。  

  三、法院文化与法官文化的关系

  (一)法官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

  法官文化是法院文化的一部分,而且是法院文化的核心。从法院文化的概念方面来说,法院文化的概念的主体包含着法官,法院实践活动也是以法官为中心的,因此,以法官为主体的法官文化是法院文化的一部分。从法院文化的目标方面来说,法院文化的目标是:建构法官群体共同的先进的文化系统,锻铸法官群体的司法品格。这种系统和品格是法官文化中法官意识的根本所在,首先是职业信仰。职业信仰是法官道德选择的基点,是法官在从事司法工作中基于对法律的认知、理解和领悟所产生的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的一种理性认同和全身心投入。它应该包含对法律的尊崇、捍卫社会正义的决心、较为先进的司法理念和职业的尊荣感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它深深植根于法官的心灵,从而使法官具有坚强的守法精神和勇敢的护法品格,其对法律终极价值的追求,带动了内心严格的理性自律,从而产生巨大的精神动力,在这种动力的推动下,法官会孜孜不倦地去从事这一职业,在案件的处理中获得职业崇高感和成就感。其次是职业能力。职业能力是法官实现知识理性和法官自治的重要保障,包括知识能力、思维能力、方法能力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以法律推理为主要内容的方法能力是关键。法律推理以其严密的逻辑性引导法官依法审理案件,以其严格的程序性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其价值的中立性有效抵御各种非法律因素的侵扰,以其过程的公示性不断培植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赖,从而实现司法方法的独立性。三是司法经验。司法的理性与逻辑源于实践。一位优秀的法官,应是思考的实践者和实践的思考者,法官必须有着对社会深刻的人文体验,才能在定纷止争、生杀予夺的岁月中以温和、纯粹的品格权衡相互冲突的利益。它是法官长期社会实践形成的一种审判阅历与素养,是法官敏于发现问题、敢于面对问题、缜于思考问题、善于解决问题的宝贵资源。另外,法官文化中的法官制度也是法院文化的内容中行为文化要求的核心所在。法官应具备的品质也正好体现了法院文化中“以人为本”的人本文化。由此可见,法官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

  (二)法院文化的内容取决于法官职业化的要求

  在法官文化中,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官必须有更高的道德准则、价值观念、言行规则、礼仪规范等,而法院文化在不断地进取过程中,其内容与法官职业化的要求相适应。因而法院文化也包括了精神、行为、物质等不同层面的内容。

  首先是精神文化。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主要包括法官群体在司法活动中所持有的信念和价值观念。特指存在于法官头脑中的以法治为主导的内在价值取向,具体表现为一整套关于法律、权利和权力相互关系的原则和观念,体现着人们对于某种合理状态的追求和需要,包括法律至上、依法办事、保障权利和正当程序的思想价值观念等。其次是行为文化。行为文化是法院文化最广泛的外在表现形式。行为文化首先包括裁判行为规范、生活规范、行为(语言)习惯等,其次要包括规范这些行为的法院制度文化和管理文化。具体指体现法院工作内在需求的一系列制度,包括以符合法官管理特征的人事制度、体现审判权运行特征的审判制度以及体现法院管理规律的行政制度等。再次是物质文化。物质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国家对于司法权的认识的反映,其对于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的建设也有着潜移默化的反作用,具体包括法官服饰、徽章符号、法院仪仗、法庭设置、裁判文书等。

  (三)法院文化建设应当以法官为本位

  法院文化建设应当以法官为本位,以人为本,以打造法官职业共同体为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建设。

  1.以确立“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为核心,深化法官的责任意识和角色意识。从精神文化的观念层面讲,要使法官不断树立现代司法理念,使其在对司法权本质特征及运行规律进行理性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内心自主选择,以独特的价值取向去思考、对待、解决各类纠纷,使公正这一司法终极目标和现代司法理念扎根于法官的心中,让法官产生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角色意识,认真开展司法实践活动,不断实现自身社会价值。

  2.以确立公正和效率的价值观念为目标,确立法官的共同信仰和价值追求。从精神文化的价值层面讲,除却法治社会所要求的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价值追求外,还应形成与法院实践活动相适应的特殊职业信仰和价值追求,具体讲就是时时处处以维系司法公正和司法高效为目标,在法官群体中形成一种崇尚规则、程序,追求司法公正、效率的氛围,并通过法官的实践活动不断促进社会公正。

  3.以深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为重心,实现法官个人人格的飞跃,确保法官具有很好的良知。从精神文化的道德层面讲,要不断深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同时建立完善职业道德制度建设,塑造法官群体的特有品格和道德素质,使每一名法官都深刻认识到“法官之上是法律,法律至上是法官的良心”这一至理名言,在加强自身道德建设的过程中不断实现个人人格的飞跃。

  4.以恪守文明权威的司法礼仪为切入点,规范法官言行及业外活动,确保形象公正。从行为文化的规范层面讲,要从抓司法礼仪教育入手,规范法官在审判、办公和业外行为,全面提升法官素质,使法官的一言一行都成为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文化目标的外化和直观体现,确保法院的社会形象公正,并以此来赢得社会的信赖和支持。

  四、法院文化与审判文化的关系

  (一)审判文化符合法院文化的内容

  审判文化的重心和着力点在于用先进的理念“育人”,通过教育把一种先进的司法理念向法官队伍渗透,从而使这种理念化于自身,化于本职,化于社会。首先,它符合法院文化的精神文化的要求在理想信念、价值观念、行为取向、职业道德、审美情趣等诸多方面对法官及其它工作人员予以引导,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它符合法院文化的行为文化的要求完善法院的规章制度及机构设置,使现代司法理念要求的各项内容通过制度在审判工作中具体体现出来。再次,它符合法院文化的物质文化的要求营造司法公正、正义的氛围。

  (二)审判文化对法院文化建设起到促进作用

  1.引入先进司法理念,为司法公正提供思想保障。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灵魂与生命,法院的各工作都是围绕司法公开展开的。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审判文化担负着为实现司法公正提供先进的理念,指导法官群体运用先进的理念实现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法官在审判文化先进理念的指导下,必然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行使审判权时自觉将实现群众对公正的渴望作为追求的目标,秉公办案,明断是非,实现社会正义,从而树立司法权威和法院良好形象。

  2.建立科学管理机制,为队伍建设提供制度规范。重视人的价值,培养适应现代发展需要的人才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关键。审判文化在法院队伍建设中发挥着多方位的立体作用,在廉政建设方面,审判文化一方面坚持以“四德”为基础,通过外部教育,灌输先进的思想与理论,促进法官内心的变化,逐步形成自律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机制,使得法官们行为有依据,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都能熟记在心,并能严格遵照执行,在法院形成令行禁止的规范局面。通过内外结合,保证法官队伍健康、纯洁。在加强学习方面,审判文化一方面通过加强物质文化的建设,营造一个人心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带动法院群体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审判文化可以建立一套激励机制,督促法院群体学习,并可能通过学习制度保障法院群体的学习时间和学习机会,打造学习型法院。在审判作风建设方面,审判文化高度重视人的价值,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充分体现出现代司法活动的人文关怀,保障司法为民在法院工作中得到贯彻。

  3.培养开拓创新精神,为司法改革提供动力支持。法院改革丰富了审判文化的内容,审判文化支持了法院改革的深入开展。法官精英化、职业化是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形势所趋,然而审判文化也正是顺应法官职业化、精英化的要求而产生的一种独特的文化领域。审判文化不断为法院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舆论帮助,一方面培养法官个体开拓精神,培养更多敢于吃螃蟹的人,使法院的改革出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先进的思想、想法及时在法院得到传播、认可、接受,从而为法院改革争取更多的支持者和拥护者,为法院的改革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

  总之,法院文化与法官文化、审判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为法院文化的内容,即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及物质文化与法官文化、审判文化方面的关系。只有抓住这些关系,我们才能更好地使法院文化与法官文化、审判文化相结合以加快法院文化的建设。

    (作者单位: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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