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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法官成功调解38人商品房合同纠纷系列案
发布时间:2013-03-26 10:36:24


     本网讯(潘力)   2013年3月,云南省河口法院审理了一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此系列案属于敏感案件,诉讼当事人达38人之多,争议标的大,如法院不及时处理,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后,很容易引发妨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河口法院对此系列案高度重视,由民二庭庭长张跃兰承办该批系列案。承办法官拿到27件案卷后,积极了解案情,通过约见当事人,电话联系等方式与当事人沟通。原来,引发此系列案的原因是购房户认为商品房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期交房,存在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房子也存在一些质量问题。为此,购房户多次到售楼部找开发商协商都未得到满意的答复,心里难免产生积怨,于是多名购房户相约到法院对商品房开发商提起了诉讼,要求商品房开发商赔偿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了解诉因之后,法官又积极联系被告,了解到:虽然开发商存在逾期交房的情况,但一些购房户也存在逾期交房款的情况,开发商准备对这些购房户提起反诉。

  在了解案情的过程中,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其实没有进行过面对面的沟通,产生纠纷后,被告没有及时的回应和处理问题,导致了矛盾的加深。双方的矛盾通过沟通是可以化解的,原、被告双方存在着调解的可能性。

  对此,法官决定将27个案件分开做调解工作,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制定具体的调解方案。首先,通过在心理上给予当事人的认同感,使当事人对承办人关于纠纷的起因和责任的判断,以及化解纠纷的处理意见表示认同后,法官再摆事实,讲法律,从多角度耐心劝导、说服当事人接受调解,最后约原、被告双方面对面的协商。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自动履行完毕。27件案件的原告向法院提出了申请撤诉,此系列案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的背景下,河口法院民二庭法官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纠纷化解力度,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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