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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一男子冒充警察抓嫖娼获刑两年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3-03-29 09:37:32
本网讯(汪次安 谢毅飞)
广东省韶关市一男子曾因盗窃两“进宫”仍不思悔改,此次出狱仅两个月又冒充警察抓嫖娼行骗。2013年3月28日,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
2012年10月28日,被告人唐秀朋伙同他人在韶关市武江区中和巷驾驶电动车跟踪受害人胡亮(化名)至惠民南路附近,利用假警察证冒充警察,声称胡亮嫖娼,要胡亮交3000元罚款,若不交就带回公安机关处理。胡亮信以为真,于是向唐秀朋交了2200元“罚款”。同日中午,唐秀朋再次打电话要胡亮再交1000元,便了结其的嫖娼之事。被害人胡亮怀疑被骗后,与其家人及朋友在矿山公园将前来取钱的唐秀朋抓获并报警,公安人员到场后当场在唐秀朋身上的缴获假警察证2本,并查扣了作案工作一批。 武江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唐秀朋伙同他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且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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