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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回公道当事人谢法官:“给您深深地鞠躬”
作者:赵西雷 李三民   发布时间:2013-04-07 16:05:33


    他总想用一种庄重的方式表达到谢意,一次次来法院诉说恩情,法院领导一次次婉拒,他都不放弃。“不谢恩俺心里不安宁,俺要深深地给您鞠上一躬。”日前,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原告人、申请执行人代君良,和村干部及十多名群众一道,手擎一面上书“清正廉洁、情系百姓”的锦旗和两幅写在大红纸上的感谢信,一路燃放鞭炮来到河南省兰考县法院,感谢法院为其讨回了公道,维护了权益。

  代君良是河南省兰考县仪封乡代庄村农民。2007年10月23日,他在江苏省丹阳市某办公大楼建设工地上务工时,不幸被玻璃砸伤,造成骨盆多处粉碎性骨折,下腹部、肠道及右睾丸受损伤。2008年1月25日,代君良与代某就人身损害赔偿达成协议,协议约定代某一次性支付代君良赔偿金265000元。而代某在支付部分后,下余110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代君良遂向法院起诉。

  兰考法院红庙法庭受理后,首先为代君良缓交了诉讼费。因被告代某长期在外,通知其应诉非常困难。法庭想尽一切办法,终于得知被告代某在上海的下落。承办法官马上赶到上海,完善了法律手续,并不厌其烦地做被告代某的思想工作,迫使其先行支付原告13000元。后在该案进行的开庭审理中,被告代某拒不承认自己是工程承包人,拒绝赔偿。

  法庭经审理认为,因原、被告签订了赔偿协议,双方关系为债权债务关系,遂依照《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代某支付原告代君良赔偿款110000元。判决生效后,代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代君良申请法院执行。代某有意躲避赔偿,打工在外三年之久不归,其家人也以种种理由不配合执行,致使执行工作困难重重。

    但执行局干警不气馁、不懈怠,勇于啃硬骨头,利用各种方式取得联系,做被执行人的工作,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在获知被执行人2013年春节回家过年的信息后,执行干警放弃节假日休息,于大年初四将被执行人代某堵在家中。鉴于代某仍无还款诚意,当日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慑于法律的威严,代某终于答复赔偿,与申请执行人代君良达成和解协议,并按协议履行完毕。

  在该案的审理与执行过程中,兰考法院干警非常同情代君良的不幸遭遇,启动诉讼、执行“绿色通道”和“联动机制”,确保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该院还为申请法律救助金15000元,帮助其渡过难关,重新树立起生活的希望,让他感受到法律最神圣,人间真情在。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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